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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识加把锁孩子出行有保障
2015-08-29 
        开学的日子越来越近,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近年来,涉及儿童的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带孩子出行时,你是否曾让孩子离开你的视线范围?是否曾闯红灯或不走斑马线?开车时,你是否让孩子坐在副驾驶位或将其抱在身上?是否让未成年的孩子驾驶摩托车或电动车外出……对此,交警部门提醒,为防止事故发生,家长应增强安全意识。

        案例家长监管不力多名儿童暑期受伤

        7月30日,在兴宾区石陵镇g322国道五里塘路段,一辆车牌为豫an00xx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撞到一名正在横穿马路的四岁小孩,事故造成小孩趾骨骨折,经治疗后已出院。

        上述交通事故发生不久,8月5日下午6时左右,在该镇天平村段,又有一辆牌号为粤xfe8xx的小车撞倒一名横过马路的小孩。下午6时37分,市交警支队二大队迁江中队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勘查。当民警赶到现场时,受伤的孩子已被送至石陵卫生院。据小车司机谭某称,当时他正从柳州赶往南宁,当车子行驶到上述路段时,一名小孩突然横穿马路,他来不及刹车便一头撞了上去。据民警了解,这名小孩姓钟,头部受损严重,由于伤势较重,当晚已被转送到宾阳县人民医院抢救。

        目前,这两起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民警提醒,孩子交通意识薄弱,加上假期失去了学校的监管,家长要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8月13日晚8时许,市区华侨投资区绿源路附近发生一起特殊的“交通事故”:一名小孩骑着一辆没有脚踏板的旧自行车“飙车”时发生意外,由于车速过快,脚踏板处支出的铁钎直接插入小孩右腿膝关节后方。

        据了解,受伤的小孩自称姓付,10岁,由于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其一直跟随奶奶生活。平常放学之后,他唯一的爱好就是跟周围的同龄伙伴一起骑自行车到处玩耍。当天骑车下坡时发生意外。

        交警提醒,家长不要让未满12岁的儿童骑车上路,不要让未满16周岁的孩子骑电动自行车上路。按相关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

        提醒提高保护意识让孩子远离危险

        那么,家长应该如何保护孩子出行安全呢?交警部门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孩子“隔离”于危险之外。对此,交警部门提醒家长注意以下事项:

        不要让孩子横穿马路。首先家长自己要做到不横穿马路,在孩子面前树立榜样,即使不在孩子身边,孩子也有良好的过马路习惯;

        不要让孩子在街边玩耍。街道上来往车辆多,孩子如果在街头玩耍,注意力会集中在游戏上,很容易忽视身边的危险,所以一定不要让孩子在街边玩耍;

        不要让孩子边走路边玩手机。走路玩手机,除了给小偷可乘之机外,往往会听不到汽车喇叭声或看不清台阶及其他障碍物,导致意外乃至悲剧的发生。所以,走路时切勿玩手机;

        不要让孩子自己开车门。现在大多数车门分两段设计:当门开到三分之一时可固定,若未开到固定位置,车门可能回弹。孩子力气小,开启车门时如果推不到位,车门就会自动回弹,这样可能夹伤他们的手指;

        不要将孩子单独留在车内。无论何时都不要将孩子单独留在车内,高温、缺氧等情况随时会夺走孩子的生命。同时,随时锁好后备箱,防止孩子进入,并经常告诫孩子不要在车内玩耍;

        一定要让孩子坐安全座椅。据调查,很多家长都是抱着小孩坐车,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交警部门提示,当重10公斤的小孩在时速50公里的车上遭遇正面撞击时,由于惯性的作用,瞬间会产生300公斤的撞击力,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个成年人都很难抱住孩子。此外,给孩子系成人安全带也很危险。安全带是为成人设计的,如果系在孩子身上,一旦车辆发生碰撞,安全带会勒到孩子脖子,十分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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