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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结束公开征求意见
2015-08-29 
        央广网北京8月28日消息(记者冯会玲满朝旭)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日前结束,交通部公布的信息显示,有关意见主要集中在:收费公路发展应突出维护公共利益、收费公路的统借统还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养护收费制度、免收车辆通行费的范围、明确社会资本投资收费公路的合理回报范畴、提高通行效率和服务质量、严格控制运营管理成本、加强收费公路运营主体服务监管等。交通运输部干部管理学院教授张柱庭看了所有意见和建议,他表示,信息公开制度关注度最高。

        张柱庭:“称赞比较多。大家说呢收费不怕,收的多也不怕,关键是你要告诉大家你收的钱都干什么去了。”

        征求意见稿规定,未来将按照用收费偿还债务的原则,以该路网实际偿债期为准确定收费期限。对于可能会实施的高速公路长期收费制度,各地的反馈显示分歧不校

        张柱庭:“我是这样认为的,高速公路如果本身是纳税人出钱造的话,就不应该收费,如果是同别人合资建造的话,到了合资年限以后也不应该收费。”“高速公路应该还是收费的哦,如果说不收费的话,这个路堵得不得了,(车)开都没法开了对伐?”“他长期收费指定不行,我跑不起,我没那些钱,花不起1“我个人认为吧就是一条公路必须得需要大家的保养,所以说收取一定的费用我觉得挺现实的。但是长期收费的话,可以适当的降低一些费用。”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王太表示:“实行长期收费是公平合理的。在我国公路网中,占公路总里程97%左右的普通公路是主体,采取向车辆用户普遍征税的方式,实现连接城乡、通达全国,保障公路的基础性、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占公路总里程3%左右、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是补充,向公众提供可自由选择的高效率、高水平通行服务,实行谁用路、谁受益、谁付费。”

        不少意见提出疑惑:车主买车交了车购税,加油交了燃油税,为什么走高速公路还要再交费?

        国家行政学院王伟教授这样解释:“由税务部门来征收的成品油消费税并不是全部都用于普通公路养护的,这个税收中间很大的一部分是分给了航道养护、运输管理、环境保护和新能源发展,甚至还要分给农民的农业机械柴油和渔民渔船柴油的补助。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收费公路自身的养护管理、债务偿还,包括社会资本投资的回收等等这样一些钱,就需要通过车辆通行费予以保证。”

        王伟指出:《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修订,不是一道收费和免费的是非题,而是收费还是收税的选择题。

        王伟:“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没有真正意义的免费公路,虽然公路是公共产品,但是它的资金来源不是税收就是收费,世界银行曾经有一个估算,如果中国公路的全部资金都不靠收费,全部由收税来进行养护,如果全部连债务偿还都要靠税收解决,每公升油价要增加3倍以上,这个数字是很惊人的。”

        交通运输部表示将吸收合理意见和建议,对《条例》修订稿修改完善后适时报送国务院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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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范斯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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