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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起海南将开展集中整治校车交通安全行动
2015-09-02 
        人民网海南视窗海口9月1日电9月1日,全省各地学校迎来开学季,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出交通安全提示,提醒学校、家长、校车驾驶人和广大中小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交通安全。

        省交警总队提醒校车驾驶人,新学期校车启用前应对车辆相关部件进行检查,确保安全技术状况良好;驾驶校车严禁超员超速,遇危险路段应谨慎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上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日前,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将构成危险驾驶罪。

        省交警总队提醒学校,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租用具备校车许可的车辆,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严格督促随车照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同时,要定期对校车驾驶人、教师、学生及其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省交警总队提醒学生家长,要真正担起安全监护责任,不租用黑校车接送学生、不租用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并配合学校或者校车运输企业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要把交通安全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防范能力;及时举报黑校车,发现学生乘坐的校车有超员等违法行为时,要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并通知学校或者校车运输企业。

        省交警总队还提醒同学们,上下学路上要注意观察路况,不要低头玩游戏、随意嬉戏打闹;等候校车时,要站在规定区域内等候,乘车时,要遵守随车看管人员的劝导指挥,下车时,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

        省交警总队表示,9月5日起,全省交警将开展集中整治校车交通安全统一行动,严查驾驶人准驾资格、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记者毛雷通讯员周平虎陈孝文)

        (原标题:9月5日起海南将开展集中整治校车交通安全行动)

        本文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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