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路桥资讯 > 正文
高铁一杯茶,几多怪味在其中
2015-09-02 
        

        

        南京市民罗先生向媒体投诉,说自己在乘坐G3次列车从北京前往南京时,在餐车上遭遇“强制消费”。如果坐在餐车里的茶座上,最低也得买一杯价值88元的茶水——仅是用一个一次性纸杯盛着,上面漂着一小撮茶叶。(8月31日《扬子晚报》)

        和罗先生一样,笔者也曾有过两次类似经历:一次是四年前,我买了一张从广州至成都的无座票,上车后不久便有乘务人员兜售茶座,我花了差不多火车票一半的价格买了一个茶座坐到了终点;另一次是前几天从郑州到绵阳,只不过这次我因为有座没有体验那“额外服务”罢了。可见,类似的“强制消费”恐怕并非个例。

        诚然,要求坐在餐车的乘客进行餐饮消费,有一定的道理。但是,这并不代表列车方就有权将餐车改作茶座,并以最低价为砝码,将这个座位的后续使用权“转让”给某一个人。因为这样做,就等于变相剥夺了其他乘客在餐车用餐的权利,就等于是在通过“贩卖”座位的方式获取额外的物质收益。

        让人难以接受的是,相关人员回应这一高价是经过铁路局批准的,而至于有没有经过物价局审核批准,则表示不清楚。这里至少有两个疑问待解:一者,如此高的定价,铁路局是在怎样的调研基础上核定的?二者,如果没有经过物价局的审核,那么,铁路局自定价格的行为,又是否和茶叶的生产商之间存在着利益上的关联?这些需要相关部门给出回应。

        更大的困惑则在于,不管是餐车的实际功用该体现在何处,还是乘客究竟该在餐车上如何消费,并没有明确的法规条文来对其规范约束。更多时候,倒是铁路部门自说自话,将其自定的各种消费标准以冠冕堂皇的理由呈现在大家面前。弱势的乘客,大多时候只能默默忍受。

        高铁一杯茶,多少怪味在其中。而其“原料”,则指向那些傲慢自大的铁路服务,漠视乘客利益、以自我规则为中心的观念,以及相关法规缺失带来的诸多疏漏。张剑李宏宇/图本文来源: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Copyright © 2007-2022 cnbridge.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