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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货车涉嫌交通违法114次
2015-09-03 
        本报讯(记者/梁辉)日前,“打非治违”第三波行动正式启动,市公安交警部门对营转非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含挂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面包车、假牌套牌车,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10次以上违法未处理、一次记12分等重点车辆进行排查,其中一辆车牌号为粤qy1898的重中型货车涉嫌交通违法114次。根据我拾打非治违”

        第三波次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市公安交警部门结合“一公布、一曝光,一提示”的宣传工作,经排查统计汇总,对全市交通违法未处理次数最多的前10辆大中型客车、10辆重中型货车进行曝光警示,希望相关车主及时处理违法行为。

        据市公安交警部门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共有47辆大中型客车超过10次交通违法未处理,包括大客车4辆、中型客车43辆。其中,交通违规超过20次的大客车有1辆,中型客车有8辆,而一辆车牌号为粤qy1773的中型客车涉嫌交通违法高达97次。重中型货车中,则有24辆超过10次交通违法,其中车牌号为粤qy1898的重中型货车涉嫌交通违法114次。与此同时,市公安交警部门还加大了对辖区内的危化品运输车、校车、面包车的检查力度。面包车中共有101辆涉嫌10次以上交通违法,90辆危化品运输车中有5辆涉嫌交通违法未处理。

        市公安交警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按照《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机动车有3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经交警部门依法送达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后拒不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可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确有必要的,可扣留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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