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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事故发生至13日救助危难产生交通违法可消
2015-09-04 
        今晚网讯(记者王赫岩)记者从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天津交警获悉,按照天津市公安局要求,交管局拟对天津港“8·12”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部分机动车因救助危难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消除。对爆炸事故发生至8月13日24时,机动车在救助危难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经审核后予以消除。有此情况的群众,可就近到各交警支队、大队违法处理窗口登记。

        (原标题:爆炸事故发生至13日救助危难产生交通违法可消)

        本文来源:今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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