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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集中整治校车交通违法行为
2015-09-06 
        本报9月5日讯(记者杨晶实习生卫亦芸通讯员郭红元)记者今日从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明起至15日,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公安部交管局部署,开展为期10天的“打非治违”交通违法集中整治校车统一行动,预防和减少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

        统一行动期间,各地交管部门将联合教育行政、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深入辖区特别是农村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清理无牌、无证、无资质及交通违法多发未处理等问题。对排查中发现驾驶人逾期不参加审验、有重大交通事故责任及被记满分,或存在严重违法犯罪记录的,交管部门将依法注销校车驾驶资格,或者责令停止驾驶校车,并通报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对校车安全状况、行驶线路进行集中检查,严防安全设施不全校车上路行驶;对校车行驶路线存在安全隐患的,将制定治理计划逐一落实责任,明确治理时限;短时间难以完成整改的,将及时调整校车通行线路。

        在强化源头预防的同时,各地还将对校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实行“高压线”,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汽车接送学生的,一律依法处罚;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一律收缴并强制报废,并依法处罚、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存在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的,一律扣留,责令恢复原状;对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一律扣留车辆,依法处罚,并将经营者交由交通运输部门处理。

        作者:杨晶卫亦芸郭红元

        本文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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