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7号线工程车辆段设备集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5-09-06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地铁7号线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以川发改基床2013〕10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为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按政府有关规定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基床2013〕1022号文)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1.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市
2.2计划工期:
2016年10月31日前,设备到货,运抵川师车辆段和崔家店停车场;
(2)2016年12月31日,设备试运行;
2017年3月30日前,办理设备竣工验收和交接手续。
(买方有权调整和控制的机动工期为6个月)。
2.3招标范围:成都地铁7号线工程车辆段设备集成采购、组装、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2.4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设备制造商或专业承包商;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0年(含)至今具有2个或以上国内轨道交通车辆段(或类似检修基地)工艺设备及服务的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且至少1个为已完工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有效业绩以中标通知或合同协议书为准,已完工业绩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为准,投标单位、参与合同签署单位、业绩拥有单位的名称和印章名称必须一致;
3.3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2010年(含)至今至少具有1个已完工的轨道交通车辆段或类似检修基地工艺设备及服务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的经验,需提供能证明其从业经历的验收报告或合同买方出具的证明文件(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2010年(含)至今至少具有1个已完工的轨道交通车辆段或类似检修基地工艺设备及服务项目中担任过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经验,需提供能证明其从业经历的验收报告或合同买方出具的证明文件(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
3.4信誉要求:没有处在四川省投标禁入期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6日至2015年9月1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在网络投标报名系统刷卡报名,取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或凭企业CA认证,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官网(www.cdggzy.com)上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取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投标人凭“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在上述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到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A栋14楼获取招标文件。需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单位介绍信(原件);
(2)购买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网络投标报名回执(验原件交复印件);
(6)投标人必须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方为有效报名,未完成有效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
(7)潜在投标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自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无息退还(不计利息)。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21日10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spprec.com)、四川建设网(www.sccin.com.cn)、《四川日报》和成都地铁官网(www.cdmetro.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A栋
邮编:610041
联系人:李工(技术)、王工(商务)
电话:028-61631966(技术)、
028-61639433(商务)
传真:028-61639337
本文来源:四川在线-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