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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交通部门简化审批流程支持企业发展
2015-09-07 
        近日,辽宁省交通厅出台意见,提出简化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支持企业发展。

        按照“先照后证”的原则,辽宁省交通厅明确将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水路运输服务经营等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主动与省工商部门对接,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在审批需求集中的产业集群区域建立代办点,对石油钻井设备、风力发电设备等大件运输,实行优先办理,简化办证手续,适当延长通行期限。

        意见提出,加强道路运输管理,加大力度支持产业发展。围绕产业发展,辽宁将优先安排省际通道、经济区域间通道、产业集群路、旅游路,以及高速公路、高铁站、港口、机场连接线等通道建设,提高路网通达能力;优先对纳入国家重大战略规划、部省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的物流园区项目给予资金补助,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指导,完善园区功能布局,推进物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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