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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车换“马甲”上了嘉绍大桥
2015-09-07 
        本报记者吕福安通讯员蒋继峰

        嘉绍大桥是严禁危化品车辆通行的,可是就有一些司机绞尽脑汁,私自拿掉危化品标识,铤而走险上了大桥。近日,一位40多岁的周某驾驶一辆福建牌照的集装箱车辆,在未取得公安机关批准的道路特别通行证的情况下驶入了嘉绍大桥,结果被正在执勤的高速交警逮了个正着。

        当天上午,绍兴高速交警在嘉绍大桥服务区正在集中整治超速违法行为,10时左右,民警发现不远处的应急车道内停着一辆集装箱车,于是上前查看发现,这是一辆危化品运输车辆,而民警没有找到任何关于危化品信息的警示标志。

        民警采访时说,涉及到危化品运输车辆应在车头或明显部位悬挂由公安机关统一规定的带有“危险品”字样的专用黄底黑字信号旗,以明显醒目的标志引起其他车辆注意,另外在车厢后面要放置信息告示牌,注明危险物的品名,数量等内容。而这辆集装车什么都没有,表面根本看不出这是一辆危化品车。特别是,该车辆没有取得道路特别通行证。

        根据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运输车辆严禁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目前该案已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高速交警提醒,嘉绍大桥上安装了数个高清摄像头,一旦有危化品车辆闯禁,交警部门必将从严从重处罚。值得注意的是,危化品车辆在空车的状态下也是严禁驶入嘉绍大桥等禁区。

        本文来源:浙江在线-绍兴县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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