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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校车安全严重交通违法“零容忍”
2015-09-07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李天宇)9月6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9月6日至9月15日,四川“打非治违”集中统一行动将进入第四阶段,重点整治校车安全问题,对校车严重交通违法坚持“零容忍”、实行“高压线”。

        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人介绍,校车集中整治期间,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特别是农村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开展一次“地毯式”排查。本次检查将全面清理无牌、无证、无资质以及交通违法多发未处理等问题,发现驾驶人逾期不参加审验、有重大交通事故责任以及满分或者严重违法犯罪记录的,将坚决依法注销校车驾驶资格或者责令停止驾驶校车,并通报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

        校车集中整治期间,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对校车严重交通违法坚持“零容忍”、实行“高压线”。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汽车接送学生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存在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的,一律扣留车辆,责令恢复原状,未恢复原状前不得接送学生。

        作者:李天宇

        本文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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