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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3天查处万余起交通违法行为
2015-09-07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李娜通讯员王茜杨杰元报道)自9月1日起至10月1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即“路面秩序净化行动”。本次在全市范围内最严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数据显示,2日至4日,仅三天时间交警部门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0698起,违法停车超4成。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市快速路交警大队了解到,9月2日至4日数据显示,交警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0698起。其中:违法停车4563起,禁、限车种闯禁行2330起,未按导向车道行驶2304起,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无证驾驶549起,故意遮挡、污损号牌12起,酒后驾驶42起,行人违法898起。

        从3天的查处情况来看,三轮车、摩托车闯入城市快速路的行为频繁发生,其中河滩快速路的华凌立交桥、西外环老雅山隧道两路段为摩托车、三轮车闯禁行的高发路段,被查处的闯禁行车辆都被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一些手续不全的三轮车被交警部门进行暂扣。

        交警提示,轻型货车早上8时30分到10时30分、晚高峰18时30分到20时30分禁止进入城市快速路;普通中型、重型货车早8时到夜间24时禁止进入城市快速路;三轴及以上货车全天不允许进入外环路,凌晨零时到8时只允许进入河滩快速路。快速路交警大队将继续依托快速路的辅道、下匝道对这些违法行为展开查处。

        为使整治行动工作在最短时间内见成效,交警部门决定9月2日、4日、8日、12日、14日、17日、20日、22日、24日为“重点行动日”。

        在“重点行动日”当日,各执勤大队将结合辖区交通实际,各自定位突出违法成为整治重点,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投放路面开展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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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李娜王茜杨杰元

        本文来源:新疆天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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