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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业规定相关人员处理情况
2015-09-08 
        9月7日,中共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通报了对近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业规定的13名领导干部的处理情况,要求全路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从中认真汲取教训,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加强铁路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铁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通报首先列举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业规定相关人员的违纪事实和处理决定。因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有关要求和工资收入管理有关规定,违规发放奖金,给予时任成都铁路局局长(现任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总经理)武勇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成都铁路局党委书记王晓州、成都铁路局总会计师赵山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成都铁路局局长宋修德通报批评,同时收缴上述人员违规领取的奖金。因在举办会议及培训期间违规发放纪念品;违规发放奖金;违规收受礼物,给予成都铁路局工会主席周俊波撤销成都铁路局党委委员和工会党组书记职务处分,由副局级降为正处级,按程序免去其工会主席职务。因在举办活动期间违规发放纪念品;巧立名目滥发奖金,给予兰州铁路局工会主席刘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违反规定规避招标,指定施工、设计单位;利用职务便利,量身定制招聘条件,将其一名亲属和一名持有假学历的人员违规录用为铁路职工,给予沈阳铁路局副局长徐化龙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因违规收取并支配技术咨询费,索要购物卡,给予成昆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阳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由副局级降为副处级。因违规多占住房,其亲属投资入股的公司在本人分管业务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给予北京铁路局常务副局长朱惠刚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并责成其退出违规多占的住房。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对违纪违规问题查处不严,对北京铁路局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北京铁路局党委书记崔佩哲党内警告处分。因在已有住房的情况下仍长期占用单位周转房,给予南昌铁路局党委书记王秋荣,九景衢铁路江西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南昌铁路局副局长王日辉,南昌铁路局副局长刘明亮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违纪问题暴露出一些领导干部对廉洁从业规定置若罔闻,尤其是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仍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性质严重,教训非常深刻。一是少数领导干部肆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近年来,总公司出台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系列规定,制定了一次性奖励及规范奖金发放管理的相关办法,有关部门对“小金库”问题多次清理整治,严肃处理了一批违规违纪问题。但一些单位和少数领导干部仍然心存侥幸,有章不循,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总公司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工资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发放奖金。在召开会议、举办活动及组织培训期间,发放纪念品,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近年来,以党日活动、工会活动、团员活动、厂庆活动、职工活动等为名,发放纪念品、组织聚餐或公款旅游等现象屡有发生。这说明,有些单位管理松弛,制度和规定成为摆设,少数领导干部把纪律规定当儿戏,触碰纪律“红线”,致使违规违纪行为大行其道。二是少数领导干部对廉洁从业规定置若罔闻。对于领导干部廉洁从业,中央和总公司党组都有明确规定,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插手工程和物资招投标、收受礼金或购物卡、违规多占住房等,三令五申予以严格禁止。但是一些领导干部不汲取教训,对廉洁从业规定置若罔闻,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不收敛,违规违纪,侵犯了企业利益和职工群众利益,在干部职工中造成很坏影响。三是少数单位主要领导没有尽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这次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再次暴露出一些单位党政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没有真正落实到位。有的单位党政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有的党政主要领导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甚至有的党政主要领导不但没有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位的责任,还带头违纪,严重损害了党政组织的威信和领导干部自身形象,严重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四是少数领导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淡漠。一些领导干部没有从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高度,来认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极端重要性,错误地认为发一次性奖励、搞活动发纪念品、逢年过节发购物卡等是给职工“谋福利”,领导干部“借”房子、“借”车子不是大问题。因此,麻木不仁,我行我素,违纪违规。这说明,在全党深入查纠“四风”的高压态势下,有的领导干部仍然缺乏对纪律“红线”的敬畏感,无所顾忌,致使触犯纪律的行为屡有发生。

        通报要求,各级党政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研究部署,强化教育管理,坚持以上率下,建立责任传导机制,严格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把履行主体责任真正变成自觉行动。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决不能在消极腐败现象面前当好人。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深入到哪里。各级组织要强化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分析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思想根源,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廉政教育,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要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形成正风肃纪的良好氛围。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正人必先正己,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上树标杆作表率;要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要进一步加大制度规定的落实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使制度规定明确化、具体化,堵塞制度漏洞。把制度执行放到与制度建设同等重要位置,健全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坚决防止把制度束之高阁,产生“破窗效应”;对违反制度、损害制度权威性和严肃性的行为,坚决追究责任,真正使每项制度都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持续抓好突出问题的整治,把教育实践活动的问题整改、“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整改违反八项规定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本着全面清理、有错必纠的原则,强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坚决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反弹、回潮,真正让职工群众看到新气象新变化。要加大对顶风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对现在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不收手、不收敛、搞变通的,要加大问责和惩戒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真正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坚决维护中央八项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通报强调,中秋、国庆临近,各级党政和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早抓小,严格教育,严格防范,以严查公款送月饼节礼、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福利等顶风违纪行为为重点,严格执纪,对顶风违纪党员干部所在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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