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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乘坐高铁被迫偿还债务
2015-09-09 
        本报鹤壁讯(记者李杰通讯员李瑛)鹤壁市的“老赖”张某拒不执行,准备逃往外地躲避处罚,因被录入“失信人员名单”,他无法乘坐高铁。近日,张某履行了清偿义务。

        鹤壁市山城区石林乡的张某三年前向刘某借款10万元用于生意周转,刘某多次催要但张某始终未能偿还。刘某遂到山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清偿债务,并在审理期间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依法对张某拥有的一批机器设备进行了查封,责令张某代为保管。判决生效后,张某不履行判决的义务,刘某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多次找到张某,张某均以没有履行能力为由拒绝清偿债务,法院随后对保全的财产进行了评估,准备对该机器设备进行拍卖或变卖。在此期间,张某擅自将该批机器设备转手,交付给了案外人贾某,并称其和贾某也有债权债务关系,用这些机器设备顶账。

        法院随即调取了相关证据并准备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张某拒执罪的刑事责任,张某闻讯想逃往外地,在买高铁票时他发现自己已被录入“失信人员名单”,无法乘坐高铁及飞机等交通工具。这时,他才认识到若不履行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不论是生活还是生意都将受到影响。

        9月2日,张某主动找到案件承办法官要求履行给付义务,请求法官不要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张某当场履行了义务并与刘某握手言和,执行法官又对张某进行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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