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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部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
2015-09-11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件和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统一部署,省厅近日印发《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决定从现在起到2017年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

        这次行动的总体要求是: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理念,深刻汲取天津“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以规范和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为重点,全力整治“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为手段,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管控主体责任的落实,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和安全体系建设,促进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行动将分三个阶段进行。部署启动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制定行动方案,细化目标责任分工,明确推进措施、完成时限和考核要求等。集中排查治理阶段为今年9月至2017年6月,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特点,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和风险预防控制措施,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辨识,并编制隐患和风险源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隐患管理措施和风险防控方案。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强化重点监管。要加强对攻坚行动专项巡视督导,督促建立风险防控在事前,隐患排查根治在一线,防止风险变隐患的工作机制。对隐患排查走过尝隐患治理不彻底的要实施问责和追责。巩固提升阶段为2017年7月至12月,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攻坚行动的成果经验和教训,通报反面典型,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流程以及工作指导手册,基本建成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运行有效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体系,形成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新常态。

        行动主要任务包括: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聚焦公路基础设施、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共交通、水运工程建设施工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管理;扎实构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高效运转机制。

        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加强对行动的组织领导,从省厅到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攻坚行动领导组织,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切实保障攻坚行动的各项任务落实到“最后一公里”。要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加大攻坚行动的宣传。此外,还要强化信息报送工作。(丹文)

        又讯为全面抓好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近日,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吉林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秋冬会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提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巴音朝鲁书记、蒋超良省长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针对事故教训,在巩固“夏季攻坚”成果和总结验收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强化网格监管和责任落实。

        此次活动时间持续到年底,分为总结和动员部署、全面排查、巩固深化3个阶段。一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二是开展以整治道路客运安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公路隧道安全隐患、公路水运施工安全、水上客运和内河渡运安全、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六项整治”专项行动。(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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