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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无信不立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公布一批老赖名单
2015-09-14 
        9月10日,包头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依法作出3份执行决定书,对执行过程中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作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决定。这是该院依法公布的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据了解,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正式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集中发布了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头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积极参与,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排除各方干扰,严格适用法律规定,依照相关司法解释确立的标准,将所涉案件中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网络和媒体公布。他们分别是2个企业法人:包头市起帆商贸有限公司、内蒙古胜同煤炭有限公司;5个被执行人:张喜宝、王建、宿谦、宿德明、于宗英。

        今后,上述被公布的企业法人和被执行人会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

        作者:高瑞锋

        (来源:正北方网-北方新报)本文来源:正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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