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交通厅官员谈中蒙道路运输便利化建设
2015-09-15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萨仁图雅):13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召开座谈会,向“一带一路”陆路口岸万里行采访团介绍了内蒙古道路运输、口岸建设等情况。座谈会上,内蒙古交通运输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与蒙古国双方新的《汽车运输协定》签定,对提高中蒙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中蒙经贸发展需求,双方不断进行磋商,调整相关政策,保证道路运输畅通。《中蒙运输协定》最早是在1991年签定,内蒙古交通厅是该协定授权单位之一。但当时的协定中没涉及危险品、原油运输、蒙方的煤炭运输、矿产设备等内容。随着中蒙经贸合作的加深,原有的协定不能适应市场发展。2009年中蒙双方开始启动《汽车运输协定》修改,经过多轮协商,2011年签定了新的《汽车运输协定》。内蒙古交通运输管理局涉外科科长闫旺说:“近年来,随着中蒙经济合作的不断推进,中蒙间的国际道路运输出现了新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随着蒙古国矿产开采的兴起,从中方进入蒙方的大型不可解体设备运输开始出现并稳定在一定水平上。二是随着中蒙原油开采的推进,中蒙间的危险货物,原油运输逐步增多。三是中蒙间的货物运输量随着中蒙经贸合作的深入,尤其是在2005年左右,出现了大幅提升。”内蒙古交通运输管理局局长苏辉表示,中蒙《汽车运输协定》最大的贡献是把双方的运输线路打通了。内蒙古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李和平说:“中蒙两国2011年签定的《汽车运输协定》及其议定的框架下,内蒙古交通运输厅与蒙古国汽车运输部共同商定开通了29条中蒙国际道路运输线路,其中15条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线路,14条国际道路运输货物运输线路。”对于2011年签定的中蒙《汽车运输协定》中考虑不全面,现在又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的问题,中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也在不断进行磋商、协调,力争保障运输便利化。内蒙古运输管理局涉外科科长闫旺说:“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当时只考虑了一次性运输了,没有考虑原油运输的多次往返运输的实际,从去年开始征得交通部同意后,对协定要求的危险货物许可证的使用办法上,针对原油运输又进行了调整。目前,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还在进行调整。”
根据企业在实际运输工作中遇到的不便之处,中蒙双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积极协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了道路运输畅通。如在《中蒙运输协定》中针对危货的F种许可证的有效期从只限一次作业改为三个月,从去年第三季度开始实施。闫旺说:“以前的针对危货的F种许可证,我们是按照两国的协定及议定书,一次运输任务有效,但实施过程中,F种许可证必须是使用国向入境国申请。这过程对多次往返运输不太合适。一是增加管理部门的工作,也不便于企业的运输便利化。”内蒙古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李和平表示,在国际道路运输方面,中蒙双方在不断健全双边定期会晤机制的同时,还通过文函、电话等形式随时沟通,逐步解决问题,力促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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