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运管分局组织开展学习新《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2015-09-16
近日,康巴什运管分局下发通知,要求相关企业认真执行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7号)文件的通知,推动新区机动车维修行业健康发展。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5年7月23日经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并于2015年8月8日起实施。《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既是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提供服务应达到的基本要求,也是企业加强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的基础标准,更是社会和客户衡量、评价机动车维修服务质量的主要依据。
康巴什运管分局不但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而且还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机动车维修业管理人员、经营业户和从业人员进行学习,尤其加强对道路运输维修行业管理人员和稽查人员的培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要求相关科室的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把好维修市场服务关,严格审查从业人员数量和素质条件,加强对无证维修经营的整治力度,进一步完善机动车维修合同,切实维护托修方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导维修行业共同营造服务规范、竞争有序、客户满意的机动车维修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