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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霍高速义昌大桥爆炸垮塌案一审持续2天未宣判
2015-09-18 
        中新网三门峡9月17日电(记者李贵刚)16日,备受社会关注的“连霍高速义昌大桥爆炸垮塌案”一审庭审结束,持续审理两天的此案未当庭宣判。

        2013年2月1日,一辆运输烟花爆竹的货车从陕西前往河北,行至连霍高速(江苏连云港至新疆霍尔果斯的高速公路)河南省三门峡境内的义昌大桥上发生爆炸,导致车辆坠桥,造成14人遇难,8人受伤。

        9月15日至16日,连霍高速公路义昌大桥爆炸垮塌案一审在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张根林、薛运芳、翟工厂等8名被告人因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假冒注册商标罪出庭受审。庭审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陈述,于16日下午4时30分结束。

        持续两天的庭审中,经公诉人出示相关证据,以及被告回答提问等,披露了更多案情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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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事故货车所载货物有土地雷350袋(7000发)和假冒“美神”牌注册商标的开天雷270箱(5400个)。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标准》规定,土地雷和开天雷均属非法产品。

        陕西省烟花及民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的鉴定人出庭,对有关“土地雷”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分别进行了说明,接受控辩双方的质询。

        该检验站鉴定,土地雷单发装药量均值118克,系含烟火药的爆炸物,开天雷单筒药量48克,系严重不合格产品。

        公诉人对非法制造爆炸物、危险物品肇事、假冒注册商标的事实通过多媒体形式分别展示证据,并对义昌大桥坍塌过程和机理进行三维动画模拟。动画模拟显示、鉴定人及被告人均称,土地雷威力很大。

        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就本案的事实证据、定罪量刑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充分辩论。辩论终结后,8名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

        持续两日的庭审结束后,鉴于本案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宣布择期宣判。(完)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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