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10月启动出租车改革经营权无偿使用成亮点
2015-09-21
9月14日下午,杭州召开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媒体沟通会上,并发布了《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杭州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正式启动。
杭州市主城区目前共有出租汽车9910辆(不含萧山、余杭、富阳区),分属76家出租汽车企业和944家个体经营业户,日均客运量60余万人次,年客运量约2.16亿人次,约占地面公交出行量的17%。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出租汽车行业弊端显现,再加上2014年下半年以来受互联网“专车”冲击,行业改革日益迫切。
经营权无偿使用清理规范经营关系
根据《意见》,杭州市出租车改革工作拟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先行实施传统出租车改革,总体要求2015年底基本完成;第二步是研究制定规范网络约租车发展的具体政策,适时启动。
杭州出租车改革的难点之一在于经营权的历史包袱。《意见》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杭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停止收取经营权有偿使用金,实行经营权无偿使用。据前期初步统计,杭州市将一次性退还2600余辆出租汽车近1亿元的有偿使用金。经营权实行有期限管理,每期6年。期满后,以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作为主要依据,优先再配置给服务质量优良的经营者。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或协议约定收回经营权。
为妥善处理现有出租汽车经营权属不清、利益纠纷不断等问题,杭州明确了2015年1月31日前申报登记为挂靠、买断、半买断经营关系的车辆,经企业与实际出资人共同申请,按照经营权有偿使用金和车辆购置款实际出资原则,将经营权和车辆产权由企业变更登记为实际出资人。为加快出租汽车企业清理规范经营关系,还明确了奖励措施。据统计,全市有4000余辆出租汽车将完成清理。
改革中,还对经营权的交易行为进行了规范,通过建立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形交易市场,增加信息透明度,并明确,出租汽车经营权交易的受让主体向出租汽车驾驶员开放。
今后杭州出租车经营模式有两种:第一种是确权之后,产权归公司的车辆进入两大出租集团中,由集团将车辆承包给司机使用;第二种是产权属于个体的出租车挂靠到即将成立的服务公司中,由服务公司统一为出租汽车提供免费的管理和服务。
经营主体、运价、运力等将由市场决定
本次改革中,坚持市场化发展方向成为重点。杭州将培育多元市场主体,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发展预约出租汽车企业(平台)、出租汽车服务管理公司等经营主体,支持社会力量从事出租汽车经营;动态调控运力规模,建立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实现市场调节;优化运价机制和结构,适时优化完善出租汽车运价形成机制和结构,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逐步向市场调节价过渡。
出租车驾驶员也有望从改革中获利。由于实行经营权无偿使用,清理规范经营关系,规范出租车经营权交易行为等,都将降低经营成本,为减轻驾驶员负担创造了空间。
全国公共交通问题专家、参与交通运输部出租车行业改革方案制定的徐康明教授认为,杭州出租车深化改革方案的核心是改革经营权机制,从解决历史包袱上入手,这一探索不仅能改变当今杭州出租车行业发展困境,也能为国内其他城市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提供有益的经验。
《杭州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间为9月15日至9月24日,社会各界可以通过热线电话、邮寄信函、发送电子邮件、发送传真等途径向杭州市出租汽车改革办公室提交意见和建议。
热线电话为(0571)12328,邮寄信函地址为杭州市中河北路106号杭州市交通局12328服务中心(收),邮编310014。电子邮件接收邮箱为hzczc12328@163.com。传真号码为(0571)85460333。经过意见征求、修订完善等阶段后,杭州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将于10月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