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绥化至扎赉特旗公路绥化出口段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发布
2015-09-21
公众朋友们你们好:
《省道绥化至扎赉特旗公路绥化出口段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编制完成,现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建设单位绥化市交通运输局特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省道绥化至扎赉特旗公路绥化出口段扩建工程
(2)项目性质:改扩建
(3)建设单位:绥化市交通运输局
(4)建设地点:本项目起于老绥兰路与康庄路交叉口,旧路里程K0+000处,终点位于绥北高速联络线交叉口西侧380m处,绥化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门前,旧路里程K4+117处
(5)设计规模:本工程全长4.117km
(6)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4860.63万元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结论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正)中鼓励类,第二十四大类:公路及道路运输(含城市客运)第2条:国省干线改造升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和预期达到的环境效果
1、施工期
(1)施工期间,对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主要是建筑工地上的扬尘污染,其次是工程建设时运输车辆的尾气排放。道路施工现场采用大于2.5m临时隔板围护;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
(2)施工期间的废水主要来自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堆肥,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校
(3)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与施工场所,应注意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在途经村屯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加强对敏感路段的施工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
(4)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残土生产的建筑垃圾,设临时排水沟和沉淀池,工程临时土方堆放在施工场地临时土料堆放区,及时的回填填方路段。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至市政指定地点由市政统一处理。
2、运营期
(1)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应及时实施公路的绿化工程,并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使之保证成活;强化公路沿线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的监督工作,要求运输含尘物料的汽车加盖蓬布。
(2)由于项目在运营期内,汽车尾气排放对空气有一定影响,特别是紧邻道路两侧范围较突出。对于装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要求罩盖篷布,防止运输中飞扬洒落,保护沿线空气质量不受影响。加强对道路及附属设施的养护,使道路保持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塞车现象发生。
(3)噪声是该项目建成后最主要也是最大的环境污染因子,因此对于交通噪声的防治,一般项目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强运营期噪声防治管理措施,减少主线、辅道、连接线公路运营期间对沿线居民产生噪声影响。必要时可进行噪声监测,发现噪声超标现象,应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如提出限速、通过村屯时禁止鸣笛等,通过加强公路交通管理,可有效地控制交通噪声。
(4)通过制定和宣传法规,禁止市民在拟建道路乱丢饮料袋、易拉罐等垃圾,以保证行车安全和道路两侧的清洁卫生。
通过采取以上环境保护措施,可使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和减缓,可使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标准,可使本工程产生的环境问题被周围的环境所接受。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综合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和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合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在确保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实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范围:考虑本工程影响范围,主要以本工程厂址周围小区居民、学校师生等为征求意见对象。
2、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和要求;
(2)对工程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的意见和要求;
(3)公众认为的其它意见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填写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绥化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黄科长
联系电话:0455-8315922
电子邮箱:shsjtjh@163.com
评价单位: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451-86678197
电子信箱:zhgphlj@126.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