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全省限行方案出炉6条高速实施限行
2015-09-22
记者从河北省公安厅交管局了解到,28日至9月4日,河北省11个设区市,10个省管县(市),6条高速实施机动车限行。期间,排污标准低于国Ⅲ标准的进京车辆,将被劝返。
限行时间和区域
限行时间:2015年8月28日0时至9月4日24时,共8天。8月28日0时至31日24时为第一时段,9月1日0时至4日24时为第二时段。
限行区域:全省11个设区市,10个省管县(市),定州、辛集市。其中,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市,定州、辛集、迁安、涿州市和宁晋、景县、魏县为重点控制区域;其他设区市和省管县市为一般控制区域。
启动次序:按照省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的安排部署,根据大气污染排放物监测、预警和对北京市空气质量影响程度评估情况,重点控制区域、一般控制区域,分别在第一时段、第二时段启动城区机动车限行措施。
28日起河北6条高速实施限行
限行时间:2015年8月28日0时起至9月4日24时
限行要求:对通过京藏(G6)、京新(G7)、京昆(G5)、京港澳(G4)、大广(G45含京承)、京哈(G1)高速公路过境北京的低于国Ⅲ标准的车辆,分别在宣大转京藏、张涿转京新、廊涿转京昆、廊涿转京港澳、廊涿转大广、长深转京哈等高速公路互通立交以及京承高速红石砬立交处按照提示选择绕行。
注意!高速交警将在各分流点实施劝返和分流不符合要求的进京或过境车辆,望广大司机朋友予以配合!
低于国Ⅲ标准车辆进京将被劝返
限行期间,全省交警将执行下列措施:
1、限行城区机动车。根据空气污染预警情况,在第一时段采取单双号、尾号轮换、限制货车进市等措施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达到减排指标要求;在第二时段,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原则上采取与北京相同的城区机动车限行措施,确保关键时段空气质量。
2、远端分流超标车。从第一时段开始,利用环京路网,对进省过境北京的低于国Ⅲ标准的车辆实施远端分流绕行。通过7条高速公路进京的,在相关互通立交桥或下口处设置分流点,组织车辆绕行张涿、廊涿、荣乌、京台、长深高速公路及112国道。通过10条国省道进京的,在与112国道交汇处设置分流点,组织车辆绕行112国道。
3、停驶高排放和扬尘车辆。依据启动次序和当地统一安排,配合建设、交通等部门,加强源头监管和路面检查,停驶运输土方、渣土等扬尘车辆、危化品运输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停驶未配装密闭运输装置的运输散体物料车辆或者密闭装置破损未修复的车辆。
4、劝返不达标车辆。自8月28日0时起,依托环京高速公路、国省道执法站,并通过在分流点以内增设执勤点,联合环保部门,加强路面巡逻管控、视频巡逻巡查,及时发现劝返本地及通过分流点进入进京路线的排放低于国Ⅲ标准的车辆,严格检查违规通行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和停驶车辆。
为确保限行工作要求贯彻执行到位,期间,省公安厅交管局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派出督导组督导检查。高速交警总队和相关地市交警支、大队将在进省各主要道路、环市县高速公路入口、主要绕行路线与其他道路相交路口及主要分流点,从远到近,多点设置进省过境北京的低于国Ⅲ排放标准车辆绕行提示标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