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路桥资讯 > 正文
山东聊城120急救车遇交通高峰可请求交警疏通
2015-09-23 
        建立警卫联系制度精心制作了联系卡

        近年来,急救车因其他车辆拒不让行、交通拥堵,以致病人拖延病情,甚至发生死亡的事件,时有发生。为避免此类事情在聊城发生,市政协委员焉鹏提交了名为《关于设立120急救车与交警指挥中心沟通渠道的建议》的提案。对此,市卫计委答复称,120急救车辆如遇交通高峰期,救护车驾驶员可立即请求交警疏导道路交通。

        焉鹏在提案中说,急救车是救命车,急救是与死神赛跑,尤其是脑出血、心脏骤停、心肌梗死以及车祸引起的大出血等情况,必须争分夺秒。因此,立马给急救车让路,就是给生命安全让路。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既然有法,为什么鲜有车辆给急救车让路据初步分析,一是目前的交通确实拥堵。道路一旦堵车,经常会被堵得丝毫不动,连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也是一样。二是车辆如何“让行”,法律缺乏细则。三是处罚难以界定。所以,在目前的交通情况下,给急救车让路的现有法律成为一纸空文。

        市卫计委表示,我市120指挥调度系统全天候运转,对全市院前急救工作进行集中调度,全市急救站点达到37个,120救护车达到120辆,专职院前急救人员达到600人,全市已形成上下贯通、指挥有序、调度及时、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急救网络体系,建立起了一支训练有素、技术过硬、装备齐全、服务一流、救治有力的院前急救队伍。近三年来,每年接警40余万次,出车8万余车次,救治伤病员7万余人次。

        为保障院前急救车辆运转快速高效,为患者最大限度地争取抢救时间,降低致残、致死率。市卫计委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沟通联系,开展了“警卫共建”活动。建立了“警、卫共建—生命绿色通道”制度,给予担负紧急抢救任务的车辆道路通行优先权,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120急救车辆在部分指定路段可以逆行,可以不按道路交通信号行驶,使患者尽可能在最早时间得到及时有效治疗。

        建立了警卫联系制度,精心制作了“警卫共建—生命绿色通道”联系卡,120急救车辆如遇交通高峰期,救护车驾驶员可立即根据联系卡拨打电话,请求疏导道路交通,市交警大队随时为救护车辆疏导急救通道。

        每年定期邀请公安交警,与市120指挥调度中心工作人员、城区急救单位驾管科长座谈交流,总结经验,分析不足。今后将完善政策措施,保障生命绿色通道畅通。

        (记者陈金路)

        延伸阅读

        给救护车让道各国有高招儿

        放眼世界,一些国家对其他车辆给救护车让路有着法律明文规定。救护车在执行救助职能时享有优先路权,其他车辆在听到警笛后均须自动为其让路,拒不让路者有可能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德国:与救护车争道被撞自负

        在德国驾校的理论课中就有这样的教程:“只要听到警笛,马上判断警笛来自哪个方向,是不是会涉及自己所在车道。如果是,立即向右让道。”德国司机对急救车警笛声的警觉,不仅来自在驾校培养的驾驶习惯,也来自对急救车特殊路权的畏惧。

        根据《德国道路交通法规》的规定,急救车在抢救生命、防止公共灾害等特殊情形下拥有特殊路权。在急救车鸣响警笛后,“所有道路使用者应立即让开道路”。如果其他车辆在可以让路的情况下没有让行,造成交通事故后急救车不负任何责任。这意味着其他所有道路使用者应该尽可能靠右行驶、减速甚至停车,包括对面方向的行驶车辆。如果道路宽度不够,则应继续行驶至可以让行路段并立即让行。在高速公路上,所有车辆在听到警笛后应在最左边车道和左起第二个车道之间让出急救车通行道。在德国大街上,经常可以看到急救车呼啸着从红灯的十字路口飞驰而过,行人和垂直方向的车辆都望而却步,救护车几乎可以“横冲直撞”,没有谁敢跟它抢道。

        比利时:社会契约一致遵守

        根据比利时交规,救护车、警车和消防车等特殊车辆配备蓝色警告灯和警报器,煤气、电力、公交公司救援车以及公民保护机构车辆则配备橙黄色警告灯和警报器。如果这两类车辆闪烁警告灯同时拉响警报器,路上其他车辆须马上为其让道。交规同时明确表示,“为其让道”就是所有的车辆要尽量靠到路边,给出足够的通道让这些车辆能够尽快通过,而在高速公路上,救护车可以在最右侧的应急道上行驶。

        虽然比利时是欧洲开车最不规矩、超速最严重的地区之一,但遇到救护车出诊时,其他车辆都会不约而同地向两侧靠,自动让出一条生命通道供救护车通过,有人甚至直接将车停在一边,等救护车驶过后再重新启动。因为每个司机都明白“救人要紧”,这是遵守社会契约的一种体现。救护车只是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才拉响警报,其他时间则在道路上正常行驶。

        美国:不避让救护车吊销驾照

        美国对在道路行驶中为包括救护车在内的紧急车辆让路也有明确的法规。例如,弗吉尼亚州交通法规中明确规定,当一辆鸣笛或闪着紧急灯的警车、消防车或救护车接近你时,你必须立即让出道路权,停在右边的道路上,直至紧急车辆离去;在一条没有明确划线的道路上,无论你的行驶方向如何,你必须为紧急车辆让路;当你接近一辆停住的紧急车辆时,你必须根据路况变线行驶,如果无法变线或不安全,你必须小心通过停住的紧急车辆。所有违反上述法规者,都可能在法庭遭吊销驾照和扣分的惩罚。美国公众极为自觉地为紧急车辆让行,他们认为这样做实属天经地义。

        新加坡:屡犯者或面临监禁

        在新加坡,不给救护车让道的车辆司机将面临160新元的罚款以及记过4点,如果被告上法庭,初犯将被罚款最高达1000新元或监禁3个月,屡犯者将被罚款最高达2000新元或监禁6个月。他们也将被吊销驾驶执照。新加坡政府的救护车全部装有摄像头,以抓拍那些不让路的司机,一些私营救护车也安装了摄像头,这些录像将提交给警方调查。

        新加坡司机一般都很守规矩,碰到救护车会主动让路。新加坡民防部队和私营救护车公司表示,他们通常只会在紧急情况下打开闪烁的警示灯,只在道路被阻挡的情况下打开警报器,希望人们能够礼让。新加坡汽车协会官员呼吁所有车辆驾驶者要体贴、耐心,“始终给紧急车辆让路,因为你不知道是否有紧急情况发生”,新加坡警方也提醒所有驾车者做“正确的事”,“节省时间意味着挽救生命,分秒必争”。据《北京日报》

        
Copyright © 2007-2022 cnbridge.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