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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将施划道路停车泊位50万个
2015-09-23 
        应划尽划

        看准了

        错时收费泊位为黄色;

        收费泊位为白色;

        免费泊位为蓝色

        2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长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今日公布,10月1日起施行。记者了解到,为应对停车供需矛盾带来的交通拥堵、停车难等一系列问题,市建委本着“应划尽划”的原则,正计划在城区施划道路停车泊位50万个。市民看准了:收费泊位为白色,错时收费泊位为黄色,免费泊位为蓝色。

        主要内容

        理顺了机动车停车场管理体制

        记者了解到,条例共六章三十七条,理顺了机动车停车场的管理体制,实行市、区(开发区)、街道三级管理。明确了三级管理职能,明确了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各自职责。

        提出多方投资兴建停车场的要求

        条例提出了市人民政府在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投入的同时,更加注重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包括立体停车场在内的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常此外,条例还规定政府职能部门要组织建立城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通过多种媒介向社会公众提供停车场位置、停车位状况和收费标准等信息服务。

        完善停车场规划与建设相关规定

        主要作出5方面规定:多部门齐抓共管,合力做好停车场专项规划及供地、建设计划的编制工作;新建公共建筑、居民住宅区等,应当按照停车场的配建标准和设计规范,配套建设停车场;原本未达到配建标准的公共建筑应当在改建、扩建时补建停车场以达到配建标准;最大限度地调动停车资源,对车库、车位不能满足需要的既有住宅区域、城市道路规划红线外与建筑物外缘之间的开放式场地,以及在不能满足社会公众停车需求的区域,区分不同情况作了规范;严格保证规划的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规划确定的停车场用途。

        规范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管理

        为了做好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的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停车场的收费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针对现实中一些停车场乱收费的问题,条例规定停车场应当在入口处显著位置设置停车场标志和公示牌,公示牌应当标明停车场名称、停车位数量及监督电话,收取停车费应当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停车人可以拒付停车费;明确停车场经营单位的义务;引导有条件的单位实行错时停车;明确了政府投资建设的经营性停车场公开进行招标。

        规范了道路停车泊位的管理

        为了做好道路停车泊位的管理工作,条例对道路及停车泊位的设置和调整作出了较为细致的规定,并对影响道路停车泊位使用的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要求。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一些单位和个人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设置地桩、地锁或者其他障碍物影响机动车停放和行人通行,违法设置停车泊位或者利用公共免费停车泊位收取费用的问题,条例也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部门

        声音

        市建委:

        计划施划道路停车泊位50万个

        立法背景

        停车难催生条例应运而生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机动车数量与日剧增,今年9月已增至百万辆。按照1.2泊位/车的相关规定计算,市区内停车泊位缺口大约80多万个,缺口率为八成以上。停车场(位)供需矛盾加大,不仅带来交通拥堵、停车难等一系列问题,也使管理中的矛盾日渐凸显。”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崔迎和在发布会上表示,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长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

        “我们正加快道路停车泊位施划进度。”市

        建委副主任佟玉堂在受访时表示,为配合条例实施,解决停车难问题,他们下一步将大力提倡发展立体停车场,进一步完善“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优惠政策”,通过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立体停车场建设。将按照“应划尽划”原则,会同交警等部门和各区、各街道联合采取行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计划施划停车泊位50万个,使全市停车泊位总量达到70万个,缺口数量会大大减少。

        除此之外,他们也将强化停车泊位日常管理,按类型采用不同颜色标注,即收费泊位为白色,错时收费泊位为黄色,免费泊位为蓝色。

        红楼和南京大街

        立体停车场进展顺利

        佟玉堂表示,条例的出台,也为下一步有针对性地治理停车乱、清理

        地桩地锁,规范停车市场,实现机动车有序停放提供了法律依据。

        面对市民关心的红楼和南京大街立体停车场进展情况,佟玉堂表示,都已完成立项审批,预计10月完成施工招标,目前正进行方案设计。谈及我市停车泊位施划情况,他表示,目前全市已施划5300多个,其中净月开发区3000多个,经开区300多个,市交警支队施划2000多个。快速路桥下的2300多个停车泊位已基本投入使用。停车泊位施划资金已拨付每个城区100万元,后续费用陆续拨付到位。

        市发改委:

        市场调解价虚高将及时干预治理

        随着停车泊位的施划完成,如何收费无疑成为市民最为关注的问题。对此,记者采访了市发改委副主任刘铭。他表示,他们会依照国家和省里的相关规

        定做好定价和监管工作,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刘铭表示,条例出台后,市发改委将按条例规定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有效调控停车需求,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规范停车服务和收费行为,市场调解价出现虚高将及时干预治理。

        记者了解到,按照相关规定,我市停车收费未来可能遵循:城市中心区高于一般地区、道路高于支路、住宅区外高于住宅区内、白天高于夜间、长时间高于短时间,按照不同时段、不同车型收费。

        市交警支队:

        《条例》对改善机动车停放秩序意义重大

        “本条例是我市又一部重要的地方性法规,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对于规范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改善机动车停放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徐刚表示,条例正式出台实施后,将依照该条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停车场及停车泊位建设管理进行全面的规范和调整,使停车场管理工作进一步走上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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