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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每20公里设固定测速仪
2015-09-23 
        超速、超限、超载一直是道路交通安全“杀手”。我市路网有哪些测速方式?对于超速、超限、超载的违法行为,下一步又将如何整治?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本报记者对相关部门进行了采访。

        主城和高速公路交通违法均以超速居首

        记者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执法二支队三大队了解到,近日,在该大队进行的积案“清零”专项行动中,通过系统查询到巫溪县一辆宝马轿车,近期连续超速18次,最高时速达到175公里/小时。根据相关条例,该车车主将面临3600元罚款、记48分的处罚。

        然而,该车车主因为家庭住址变动,一直没有收到相关部门寄送的违法通知书。后来被电话通知,才知道自己面临高额罚款和重新学习的处罚。

        据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今年8月底,我市处理的高速超速案件132876起,平均每月查处16610起,比去年的14347起有所上升。

        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我市主城区内的交通违法行为也是超速居首,共计49.6万起,同比上升了0.23%;位居第二的是超员行为,共计15.7万起,同比上升了1倍左右;位居第三的是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共计5.6万起,同比上升了48.5%。

        由此可见,无论是主城区还是高速公路的交通违法行为,都呈现出递增的趋势。

        不定期展开测速专项整治

        众所周知,高速公路一直是“超速”专业户的飙车场所。针对逐年递增的超速情况,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勤务处副处长刘亚丹表示,我市目前施行固定测速、流动测速和区间测速3种方式。其中,全路网安装有140多套固定测速仪,以保证每20公里就有一个固定测速点。

        “下一步还将拟增73套固定测速仪。”刘亚丹表示,在保证固定测速的情况下,还给每个大队配备了2台移动测速仪,不定期展开测速专项整治。

        “我们的移动测速路段一般选择在交通事故多发地、长下坡、隧道等路段,并不是随便哪里都会测速。”刘亚丹介绍,主城区也有交警采用电子卡口和现场执法、固定检查和流动巡逻、以及执法专项行动,对市内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我市计重收费后对两类货车重点查处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今年我市共查处高速公路货车超载超限违法行为35728起,平均每月查处4466起。自2013年以来,由于包茂高速全线通车,我市高速公路车流剧增,特别是物流货车。而就今年的情况来看,G42沪蓉高速巫山至湖北段通车、开县至开江高速公路通车,物流货车的违法行为更是呈上升趋势。

        据了解,自我市实施对货车计重收费以来,对车辆超过公路承载力100%以上、车货总重55吨以上的两类重点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

        下一步,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将与高速集团共同对计重收费系统进行完善,借助系统对车辆重量信息的保存以及相关统计信息进行保存。

        将重新确立对超限车辆的处罚范围和标准

        针对超限超载货车的处罚,除了根据我国《公路法》对其承运人给予处罚外,我市还将对与超限超载并存的其他违法行为和违法对象依法实施处罚。

        “比如,对运输单位的货车两次以上超载处罚不改,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罚直接负责的公司主管人员。”刘亚丹表示,甚至对于货运站经营者和货运经营单位,也有相关处罚规定。

        下一步,我市还将通过重新确立处罚范围和处罚标准,使车辆非法超限幅度下降,并通过建立执法系统数据库,同高速集团超限货车通行数据实时对接,由系统自动生成处罚通知书,对非法超限车辆实施非现场处罚。

        本文来源:华龙网-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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