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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停车收费员不负责看管
2015-11-21 
        从济南市停车集团接收市区道路停车收费以来,一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市民:如果车停路边出现刮擦损坏,停车公司是否承担看管责任?

        昨天,作为济南市停车集团的业务指导单位,市停车办也对这一问题给出了明确的回复。据市停车办相关负责人解释,道路停车费并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它是公共资源占用费,其费用支出也主要用于城市道路秩序的维护、公共停车场建设和道路交通设施建设维护等支出。而看管费是一个民法上的概念,其对应的主要义务是收费人照管好车主的车辆。目前济南市停车集团收费人员在停车过程中主要义务是协助车主按照停车管理要求停放好车辆,在遇有车辆刮擦和损坏时协助车主寻找证据。市民在停车时也要做到“入位、同向、有序、文明”停车。记者张金菊

        本文来源: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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