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洪泽创建“无讼村居”破解“诉讼井喷”
2015-11-24
原标题:江苏洪泽创建“无讼村居”破解“诉讼井喷”
□本报记者丁国锋
在诉讼“爆炸”、司法机关“案多人少”进一步加剧的背景下,如何实现“少讼”“少访”直至“无讼”,成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面临的新课题。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在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基础上,提出分3年打造100个“无讼村居”建设目标,在县司法局等部门支持下,实现了受理案件增幅逐年递减、服判息诉率和矛盾纠纷化解率稳步提高、公众安全感和法治满意度有效提升,今年1至10月,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同比下降29.61%,民间借贷纠纷同比下降12.67%,医疗服务、工伤赔偿、追索农民工工资等纠纷实现“零受理”。
位于洪泽县城郊接合部的邓码社区,一度因为拆迁安置问题矛盾四起。为了实现“无讼少讼、无执少执、无访少访”的工作目标,该县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李锦骏挂钩邓码社区审务工作站,担任该社区审务指导员,只要社区人民调解工作有需要,他就会依约来到现场,向矛盾双方当事人耐心解释法律规定,哪里是违法的,违反了哪一条规定,都能让在场的人心里有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社区近两年发生的200多起纠纷中,最终诉讼到法院的只有两三起。
法官的挂钩联系,也给社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底气”,高良涧司法所所长刘连华介绍说,通过坚持抓日常排查、抓防范预警、抓主动调解,特别是在重大节点和社会敏感期发动全社区干部和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加大排查调处频率,该社区调解成功率始终保持在了99%以上。
“经济发展快或慢,都会引起民事纠纷增长,原有的大调解机制、诉调对接机制虽然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法院依然面临诉讼‘井喷’,不得不让人去认真思考,原有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还有哪些地方可以加以改进和完善。”洪泽县法院院长韩俊介绍,为了让“无讼村居”创建活动真正发挥出定分止争、促进和谐的目标,洪泽县委、县委政法委先后将该活动纳入全县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和依法治县重点项目,建立了县委、法院、镇村“三级”组织网络,并由县综治委、县法院共同建立了考核评选等激励机制,县法院专门制定了全县中心村(社区)审务工作机制,并在县司法局协助下确定了镇(街道)、村(社区)专人负责“无讼村居”创建活动联络工作机制,统一规范了办公设施、挂钩法官工作联系牌、相关工作制度公布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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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洪泽县委今年8月下发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实施意见》,明确由法院牵头、各镇(街)协办的无讼系列创建活动,将在全县建立起“一镇一庭室、一村一法官”工作网络,评选年度十佳无讼创建先进集体。由县司法局牵头、各镇(街)和部门协办完善法律服务体系,镇、村设立法律援助代受理点,所有村和社区建设司法惠民服务站,法律顾问配备率要达到100%,并建立派出所、交警大队、人民法庭、信访接待中心、医院等单位“派驻式”人民调解工作室16个。
洪泽“无讼村居”创建活动三年来,该县法院受案增幅从2012年至2014年逐年递减,分别为11.63%、6.55%、2.72%,其中民事案件的调撤率每年均在70%以上,重点信访案件化解率一直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