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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集中整治农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2015-11-24 
        被查扣的农用车和摩托车。本报特约记者吴存庆记者李升摄

        本报讯(特约记者吴存庆记者李升)11月20日起,兰州市公安局多警种联合,集中展开清查行动,严查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无牌上路、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行为。截至22日,共投入警力2069人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3725起。

        据介绍,交警部门对查处的无牌无证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上路行驶的,一律扣留车辆,处200元罚款;无驾驶证驾驶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的,扣留车辆,处5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处200元罚款;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处200元罚款;轻便摩托车载人的,处50元罚款;驾驶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上路行驶的,一律收缴、强制报废,并处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处200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的,处50元罚款;驾驶未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农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的,处200元罚款;饮酒后驾驶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的,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醉酒驾驶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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