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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10月交通文明指数小幅降
2015-11-24 
        [摘要]从数据上看,人行道上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有所增加。

        深圳晚报讯(记者胡琼兰)11月23日,深圳市文明办公布了10月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结果显示为80.33分,比9月减少0.45分;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34%,比9月下降1.37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编制的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显示,10月各区城市文明交通指数呈现“五升五降”局面。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宝安区和坪山新区5个(新)区均有不同程度上升,其中宝安区和坪山新区上升幅度较大,比9月分别增加1.14分和1.10分。盐田区、龙岗区、光明新区、龙华新区和大鹏新区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龙岗区得分为81.59分,比9月减少3.00分,在各(新)区中下降幅度最大,也为近一年该区监测的最低分。

        从各分项指数来看,守法率指数为80.63分,市民感受度指数为64.10分,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0.43分,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4.41分。由于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有所上升,市民感受度指数因此增加0.31分。除此之外,其他3个分项指数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人行道无障碍指数减少3.29分,下降幅度最大。调查分析称,10月在人行道上,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的路口分别有74个和133个,分别比9月增加7个和2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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