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路桥资讯 > 正文
集庆门桥一边牛皮癣一边干干净净分属两个区管理难
2015-11-25 
        近日有市民反映,南京集庆门桥东半边的护栏上,“牛皮癣”随处可见,而桥的西半边则比较干净。一座桥,两边“风景”为什么大不一样?现代快报记者调查发现,集庆门桥以中点为界,往东属于秦淮区,往西属于建邺区,在日常管理中,通常是“各干各的”。而类似这样的“分界点”在南京有不少,无形中给管理增加了难度。

        现象

        集庆门桥有“两张脸”

        前天下午,现代快报记者来到现场探访。由东往西出了集庆门,就是集庆门桥,记者看到,桥东头南侧的护栏上,贴了不少小广告。在二十米左右的距离内,巴掌大的“牛皮癣”就有5处。再往西走,栏杆干净了许多。尽管一些地方仍然有张贴小广告留下的胶水痕迹,但明显看得出来经过了清理。

        为何一座桥两头差别这么大?记者了解到,集庆门桥是秦淮区和建邺区的“界桥”,两区以桥中点为界,往西是建邺区,往东则是秦淮区。附近居民告诉记者,平时也有环卫工人对大桥进行清理,但是到了中点就往回走了。

        “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桥两边清理的时间不一样。”秦淮区城管执法大队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分属两个区,城管部门对桥上小广告的清理无法做到统一。“比如秦淮区这边是星期三清理,建邺区是星期一,那星期二去桥上看,就会发现一边清理了,一边还没动。”这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对于这类设施的保洁,两个区的城管基本还是“各干各的”。

        尴尬

        商贩乱摆摊,城管“望桥兴叹”

        一座桥分两个区管,给一些小商贩提供了便利。家住集庆门附近的刘先生告诉记者,夏天,集庆门桥上常有摆摊卖水果的小贩,“见到城管来就往桥另一头跑,然后就在那里继续摆摊。”

        对于这样的情况,秦淮区双塘街道城管科也是一肚子苦水。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辖区的限制,他们不能跑到另一个区的辖区内“越位”执法。“一些小贩也摸清了这点,就把三轮车停在桥中间,看见我们来了就往建邺区那边跑。”这名工作人员说,每到这时候他和同事只能“望桥兴叹”,场面有些尴尬。

        秦淮区城管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南京,类似的“边界”还有不少。“像长干门、汉中门桥,都是这种情况。”

        一桥分两区,涉及的不只是城市管理。记者了解到,集庆门桥不仅是秦淮区与建邺区的“界桥”,也是交警三大队和四大队辖区的分界线。

        一座桥两个桥头,出了交通事故该找哪边呢?交警四大队警官李文力告诉记者,交管部门会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地点,将警情发送到不同的部门处理。

        南京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处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避免实际操作中出现“扯皮”,他们将市区范围内的路桥等市政设施划分给了具体的责任单位,由他们进行日常的管理和维护。

        问题

        类似集庆门桥的现象还有不少

        类似集庆门桥这样的“两管”地带,在南京还有不少。鼓楼区与建邺区的“界桥”汉中门桥,同样出现过类似的问题:桥北鼓楼区一侧的栏杆因为使用了清洁涂料,看起来光洁如新;而桥南建邺区一侧为了覆盖小广告,打了不少“补侗。对于这样的情况,鼓楼区城管局一名工作人员解释,虽然是一座桥,不过桥的南侧并不在鼓楼区的辖区内,所以不能越权去清理。

        由于归属两个区,同一条路两侧的风景也有可能大相径庭。

        市民朱先生曾经发现,中山东路逸仙桥一带的绿化带,路北侧的花长势旺盛,南侧却稀稀拉拉。记者调查发现,中山东路作为玄武区和秦淮区的“边界”,道路绿化也由两区各自负责,出现这样的现象,一方面是阳光差异,另一方面也可能与两区的管理机制有关。“我们的考核机制比较严格,绿化管养得不好就会对养护单位进行处罚。”玄武区市政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说。

        此外,和燕路、上高路也有过类似的情况。而长15.7公里的双麒路,曾分属栖霞、玄武、秦淮、江宁等多个区。这样多头管理的结果,往往就是“三不管”。

        建议

        “一桥两治”需要上级部门协调

        “老话说‘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非得把条条框框看得这么重吗?”市民潘小姐表示,出现一座桥“两张脸”的情况,难以理解。

        而在南京大学城市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胡小武看来,“一桥两治”,是对上级部门管理智慧的考验。“桥也好,路也罢,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都需要一种协调精神。”胡小武认为,执法权本身具有公共属性,不应该过分拘泥于是否“越权”。“就好比警察抓犯人,能因为犯人不在自己辖区,就放任他们作恶吗?”胡小武说,作为上级管理部门,应该对相关单位进行统筹管理,这样既提高了行政效率,也保证了管理质量。

        江苏同大律师事务所的李小亮也认为,执法部门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突发的紧急情况,是可以临时处置的,“像城管的日常执法,只要合理合法,事后与属地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就可以了。”

        
Copyright © 2007-2022 cnbridge.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