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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2015-12-03 
        

        

        交警向过往的行人介绍交通安全。

        

        企业组织相关人员前来学习交通安全知识。

        天山网喀什讯(记者刘霞实习记者蒲志良摄影报道)12月2日上午,由喀什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和喀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主办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在喀什市人民广场举行。

        今年的12月2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自2012年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以来,全国已陆续围绕遵守交通信号、摒弃交通陋习、抵制七类违法等主题组织了3次主题活动,使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公众认知度不断提升。在今日的宣传活动中,工作人员结合今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中的内容,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设置宣传展板,动员社会各界关注文明交通,自觉告别交通陋习。

        喀什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针对七类违法行为(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开设了微信举报机制,实行全民监督,市民可将交通违法行为以照片、视频形式上传至喀什交通安全微信,由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并违法人员做出相应处罚。

        喀什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蔺高峰介绍说:“此次宣传活动,是为了提高喀什地区各族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为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希望广大群众能够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作者:刘霞蒲志良

        (来源:天山网原创)本文来源:新疆天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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