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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收购高速路值得推行
2015-12-03 
        魏文彪

        深圳回购市内四条高速公路的计划终于落地。南光、盐排、盐坝高速以及龙大高速深圳段将于2016年2月7日零时起免费通行。这是深圳市第三次回购高速公路,此次的总花费高达130亿元。(12月1日《每日经济新闻》)

        基础设施事关公共利益与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包括高速公路在内的基础设施,原本就是政府理当承担的职责。同时,公众也通过纳税方式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资金,政府理当利用民众缴纳的税款,建设与完善各类基础设施。从这个意义上说,像深圳市这样回购相关高速公路,实行免费通行,是政府职责应有的回归。

        回购相关高速公路,实行免费通行,能够有效降低物流成本。物流成本得到降低,会促进商品与人员流通,进而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经济社会获得发展,会有利于促进政府财税收入增长。就此而言,虽然政府回购高速公路需要花费不菲的资金,但是从长远来看,绝对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不断提高民众生活水平,促进民生福祉改善,是改革与发展的根本目的,各级各地政府本应将改善民生福祉,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出发点。而像深圳市这样回购高速公路,实行免费通行,降低民众的出行成本和消费成本,降低商品销售价格,就是一种民生福祉改善的体现。

        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地方政府都能够像这样回购高速公路,实行免费通行。部分地方政府甚至不断延长本地高速公路的收费年限,这无疑是损害公共利益与民争利的行为。期待更多地方如深圳市这样回购高速公路实行免费通行,让民众更多地享受到改革发展更为直接的实惠,切实拉降生活成本和提高幸福感。

        本文来源: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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