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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拥堵费到底该不该收?
2015-12-06 
        北京市交通委12月3日表示,2016年北京将研究试点征收拥堵费。消息一经发布,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网友纷纷吐槽,中国青年报评论员曹林的文章《交通拥堵费是让政府从自身错误中收益》更是在微信朋友圈热传,舆论似乎呈一边倒之势。

        12月5日,“人民日报评论”微信公号发文指出,收取拥堵费,是交通需求管理的必然选择,还是缓解交通压力的加码之一?收了钱就能畅通,还是会陷入“越收越堵”的恶性循环?

        拥堵费,并不是一个新鲜话题。近年来,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都曾传出酝酿征收拥堵费的消息。而在国外,征收拥堵费则已成为事实,新加坡、伦敦、纽约、东京等城市都在市中心不同区域收取拥堵费。

        “到底该不该征收?征收后能否有效治堵?如果收,那在哪些区域征收?又该征收多少……”关于征收拥堵费和城市交通拥堵的治理,事关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无论质疑或赞同,公共舆论充分的讨论,都是对一项公共政策出台最好的支持。

        今夜,关于拥堵费,中国交通新闻网编辑为您推荐一篇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薛兆丰的文章(有删节),以飨读者。

        免费的是最贵的

        100多年前,一位大经济学家叫庇古。他写了一本名著。假设A点到B点有两条路,一条是高速公路,宽敞,速度快;一条是很差的路,坎坷,速度慢。从A点到B点,你们要去的话,会选择高速公路,还是低速公路?自然选择高速公路。走高速公路的人就越来越多,路就开始拥堵了。

        到最后,走高速路跟低速路的速度一样慢了,等于没有了这条高速公路。庇古说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是有缺陷的。为什么?这么多人随便上去,最后高速路不高速,整个社会就等于没有高速路所带来的福利了。高速路,物理上还存在,但经济意义上却消失了。所以,市场失败,政府应该管制,通过税收的办法,减少高速路的拥堵。

        到了90年前,一个更伟大的经济学家奈特,他是芝加哥大学的教授,也写了一篇文章,说庇古的分析不对。谁都可以上高速路的制度,恰恰不是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的特点是这条路有主人,有产权的保护。一旦这条路有一个主人,情况就完全不一样,这不是市场失败,而是没有市场的结果。如果这条路有主人,他就会对路收费,转卖路权,使得拥堵程度恰如其分,最后停在这条路能创造最高的利润这点上,这时这条路就达到它最高的社会价值。

        上路的人要付费,是不是亏了?没有亏。为什么?他觉得值得付费,因为相比走低速路节省的时间,创造的价值比走高速路付的路费要高,他才会选择走高速。

        把这个道理一般化,就是一旦一个东西免费,或者说没有主人,谁都可以进去拿,它的价值就会大大降低,或沦为没有价值。

        对此,广州市民不陌生,亚运会期间,地铁免费,造成的结果是地铁不是地铁。这都是成本很高的社会实验。实际上,就那几元钱的地铁票,但维持了一个基本的秩序。穷人说,坐不起怎么办?如果免费了,这个时候,谁应该来坐车?让政府官员来评判,永远都没有答案。最后广州的做法是给补贴。

        这就给出一个启示,若真的要帮助穷人,除了路免费、上学免费、房屋免费外,还有另外一种方法,把钱给他。给了钱以后,所有的免费都取消。穷人拿到钱,知道该用在哪里对他最好。这是值得思考的。

        收费的两个功能

        城市的拥堵问题,我的建议是收拥堵费。公共道路,如果要收费的话,穷人连上路的基本权利也没有了。这是最常见的反映。很多人放弃一个基本的事实,从A点到B点,要达到这个服务,你需要原材料,包括车、司机、汽油等。很多人认为这就够了,忘了最重要的,还有什么?时间。除此之外,还要有路。他们认为路是不要钱的。但实际上,路是排他性的,为什么汽油要收钱,路就不应该收钱呢?现在是路不够,众人在争这个路的使用权。剩下来的问题是问,怎么分这个使用权,是认钱还是认人。计划经济和今天市场经济本质区别,大而言之,就是从一个认人的社会变成一个认钱的社会。

        很多人说道路是公共品,这里要区分私用品跟公共品的概念。经济学对公共品和私用品有严格的区分。私用品是一个人用,别人不能用。一个苹果,你吃了,我不能吃,这是私用品。公共品是你用了,不影响别人的使用,最好的例子是音乐、故事的情节。灯塔、路灯、电视、语言、国防等也是。私用品和公共品可以由政府和私人提供。政府也可以提供鸡蛋,这是政府提供私用品。私人开一场演唱会,这是私人提供公共品。

        道路其实是私用品,是一个人用,别人不能用,不然它就会拥堵。私用品政府提供的时候,仍然要收费,有什么作用?第一筛选需求,谁需要谁付钱。它的目的是防止这条路,防止这个资源变成不是资源,价值消失,变成浪费。第二个功能是核算成本,要计算这条桥是否合算,会不会成本太高。

        道路是政府提供的私用品,应该收费,这跟大家原来的成见认为道路是公共品,要完全免费是不同的。实际上,私人也可以提供公共品,比如说电视转播,但他们是用别的方式收费,比如用广告来捆绑对冲。

        关于道路收费,常听到的有十点反对意见:

        第一,道路属于公共品,上面已经批驳了。

        第二,收了费的钱用到哪里去?这是另外一个问题,钱用到哪里去不要紧,你可以去监督。但是用到哪里去,不是这条路应不应该收费的问题。哪怕收到的钱被拿去喝茅台了,这条路还是应该收费。如果不收费,连这条“路”也没有了。官员喝茅台是错,如果这条路不收费,“路”就没有了,这是错上加错,更加不对。

        第三,有人说关键是官车太多了。道路收费不解决官车多少的问题。因为这条路怎么用的问题跟政府权力有多大是两个问题。

        第四,有人说一旦收费,官员可以不计成本。对吗?其实官员也计成本。今天的酒店是收费的,酒店、餐厅、豪华宴,官员是消费的,但不见得官员是不计成本的。

        第五,有人说关键是城市规划不合理,先把城市道路规划好。规划是无止境的,但收费是兜底的做法。

        第六,有人说上路是刚需,一定要上。从来没有什么“刚需”,从广州地铁的例子可以看出,上路是需求,怎么区分和筛选?用价格。

        第七,有人说收费不增加道路,只有这么多道路。对不对?不对,收费之后,你不愿付费上路,实际上道路就让出来了,增加了供给。

        第八,马路收费,会增加其他出行方式的收费。这是对的,那其他出行方式也加价,出租车先涨价,人们就涌去地铁,地铁再涨价。人们再去选择公交车,公交车再涨价,人们就会选择其他的方式,最后形成一个良性的等级。

        第九,纳税人已经付钱修路了,不应再付一次。这恰恰是道路拥堵时需要收费的原因。付钱修了路,如何让路不变成停车场?用者付费。

        第十,道路已经收回成本了。这时仍旧需要有人收费,道理同上面一样,况且,维修道路仍需要投入,让使用者承担这种投入是对的。

        上面详细讲了为什么免费是最贵的,因为免费使资源的价值变小或完全没有了,最后连路也没有了,再接下来更没有人愿意投资修路了,出行更困难,这才是更“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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