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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交警第一个“道路交通事故调解超市”在高新建成
2015-12-09 
        舜网讯水果超市、服装超市、烟酒超市在生活中随处可见,但您知道“道路交通事故调解超市”吗为有效调处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济南交警协同司法、保险、仲裁等有关部门,在高新区创建第一个“道路交通事故调解超市”。

        记者在交警部门了解到,“道路交通事故调解超市”主要包括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仲裁、人民法院诉讼、律师援助、保险企业参与六种调解方式:

        当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时,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采取行政调方式。人民调解是在事故各方在自愿的原则下,人民调解员对事故的损害赔偿进行调解,调解员向办案民警了解事故情况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当事各方诉求,对双方进行劝解,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达成协议,化解矛盾。调解达成协议的,制做人民调解协议书,达不成协议的可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故诉讼。如当事双方在事故发生后,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可选择仲裁调解,受该裁判约束。各方当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调解超市”,无法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申请,进入司法诉讼程序。

        几种调解方式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不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方式或调解结果。当事人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调解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并同时实现了调解过程上的衔接,使当事人在调解超市内即可完成全部调解过程。

        据了解,今年在高新区创建的第一个“道路交通事故调解超市”,截至目前共调解交通事故77起,占一般程序处理事故的82%,有效化解了交通事故纠纷。下一步计划在全市每个区建立一处,构筑维护社会稳定的交通事故调处新机制。”

        作者:王娇阳

        本文来源: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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