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农村公路完善提质工程建设任务顺利完工
2015-12-10
2014年,我市被省交通运输厅确定为农村公路完善提质工程试点市,在全省率先启动了农村公路完善提质工程。该项工程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建设项目,是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惠民政策、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民生工程。两年来,在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下,在交通运输部门和各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按照“选项准确、标准适度、程序合规、公开透明、确保质量”的原则有序推进工程建设,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市完善提质工程建设项目244项500公里主体工程已经全部完工,目前正在进行资料整理及交工验收等后续工作。
一、在前期工作中,我局对工程建设程序做了专门安排。主要强调了以下几点:
1、项目法人确定。鉴于以往通村公路建设项目由村委实施时发现的如技术力量跟不上、管理方法不科学等一些问题,全市完善提质工程的项目法人基本上由县(区、市)政府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乡(镇)中选择并以正式文件确认,负责组织实施项目。
2、实行项目捆绑,缩短前期工作时间。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和监理招标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方式,以乡划片、以法人划片、以区域划片等将就近的里程较短的项目捆绑为一个项目,统一安排建设。
3、区分限额,依规立项。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项目要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咨询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县(区、市)发改部门批复;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下的项目要向发改部门提交项目立项申请报告,并报批。
4、统一规范,专业设计。施工图设计需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县(区、市)交通运输局审查批复。
为方便实施,市局委托新奥设计所根据旧路面损坏情况和实施完善提质工程建设方案中的水泥路面叠加、水泥改沥青、沥青路面大修、基层全部修复、基层局部补强等不同方案设计了不同类型的标准图供建设单位参考,特殊地段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单独设计。此外,强调安保、重视排水,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时验收,确保工程畅通的同时实现行人安全和公路安全。
其它如招投标、施工许可、工程管理、质量监督、交(竣)工验收等工作严格按照《晋中市公路交通建设项目前期管理办法》、《晋中市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和《晋中市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在资金使用方面,根据省厅要求,市政府决定我市完善提质工程的市县配套资金分为两类:第1类,贫困县(和顺、左权、榆社)建设资金由市政府全部配套,即盛市、县按6:4:0筹措资金;第2类,非贫困县(榆次、太谷、祁县、平遥、介休、灵石、昔阳、寿阳)按盛市、县6:2:2比例筹措资金。市、县(区、市)政府都逐级出具了配套资金承诺书,项目建设资金得到了保证。
对于部分里程长、惠及人口多、辐射面广、交通流量大的项目,我们要求按照标准的双车道四级路设计、建设,路基宽度必须达到6.5米以上,在资金筹措上,除盛市补助以外,其余建设资金全部由县(区、市)政府配套解决。
三、在质量控制上,我市农村公路完善提质工程建立了“政府监督、业主负责、工程监理、施工自检、行业指导、群专结合”的质量保证体系。按照“确保路基稳定,重在路面硬化,突出完善提质,保障排水畅通,增强安全通行能力”的要求,路基宽度不小于4.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当路基宽度为4.5米时,为保证行车安全,必须合理设置错车道(一般每公里设置1到2处),其宽度不小于2.0米。路面结构类型的选择以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便于养管为原则。水泥路面面层厚度不小于18cm,沥青混凝土路面厚度不小于4cm。如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两侧须设置水泥混凝土路缘石。
施工单位须有相应的施工业绩和质量自检体系。水泥路面施工必须具备梁、棒、机、秤、器配套齐全的施工设备,即三滚轴震动梁、手持式震动棒、强制式搅拌机和抹面机、重量秤、刻纹器;沥青混凝土路面必须场拌机铺,基层混和料采用拌和站集中拌和。
所有项目全部实行监理制,对原材料、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强化旁站,确保不发生偷工减料问题。
农村公路完善提质工程施工现场实行公示牌管理,公示牌标明项目建设规模和标准、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单位名称和主要负责人姓名,接受社会监督。
四、在保障措施上,主要做好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市、县交通运输局把农村公路完善提质工程建设作为“一号工程”来抓,组建专门领导机构,层层分解任务,分项落实责任,确保工程建设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二)2014年我局制定了《晋中市农村公路完善提质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资金来源、建设标准、质量控制和程序要求,为工程建设提供政策保障。2015年我局印发了《晋中市农村公路完善提质工程实施指导意见》确定了工程前期工作程序、质量管理程序、验收及财务管理的办法。
(三)市、县财政将配套资金纳入预算,并按时足额到位,县(区、市)政府签订了配套资金承诺书,建设计划由县(区、市)长和交通运输局局长审核并签字之后上报,为工程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四)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晋中市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管理办法》、《晋中市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确定的职责权限负责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为项目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五)在工程前期和实施过程中积极推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即公开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管、资金使用、工程验收,确保工程建设公开透明、廉洁高效。
(六)由于大部分完善提质工程工作面孝施工条件较差,在施工前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对施工人员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安排安全监督人员全过程监督,确保施工人员、机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