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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台交通一卡通工作实施方案推进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
2015-12-11 
        

        南宁讯(通讯员章辉)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编制的《全区交通一卡通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并由政府办公厅转发实施。

        《实施方案》提出,全区交通一卡通工作要按照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统一实施、合作共赢的原则,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四市(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率先建立公交、地铁、出租车、高速公路ETC及其他客运交通工具的交通一卡通系统,逐步实现全区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为人民群众提供最便利的公共出行服务。其中,2016年底前,实现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四市范围内公交、地铁、出租车的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2017年底前,实现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四市和柳州、桂林、玉林、来宾、崇左市多种交通方式的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

        《实施方案》提出了5项主要任务:组建自治区级及市级交通一卡通公司、建设自治区级交通一卡通平台、统一密钥管理、规范交通卡发行、推进各市互联互通工作。其中,广西交通一卡通公司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指导、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组建成立,负责投资、建设、运营、管理自治区级交通一卡通平台,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品牌、统一标准、统一密钥、统一清算的原则,负责具体实施全区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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