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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拟纳入污染防治立法
2015-12-11 
        原标题:佛山: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拟纳入污染防治立法

        包括推土机、压路机、叉车等工程机械

        

        佛山正立法治理汽车尾气张闻摄

        羊城晚报讯记者黄晓晴报道:佛山今年5月份获得立法权后正在着手起草多部法规,其中包括一部治理汽车尾气的法规。10日,记者从佛山市人大获悉,此前公布的《佛山市机动车船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近日经佛山市人大常委会一审,更名为《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下称“草案修改稿”)。其中,草案修改稿提及可以“合理控制燃油机动车保有量”,这被疑佛山是否有可能“限牌”。

        立法范围发生改变

        此前立法机构公布的草案名称是《佛山市机动车船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10日,记者拿到的文件,其名称却被改成了《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这意味着立法范围发生了改变,这部即将面世的法规将不对船舶排气进行规范,但是增加了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的内容。

        立法者解释,弃“船”是因为目前针对船舶排气的上位法依据不足,船舶的排气标准和相关行为处罚规定不明晰,缺乏可操作;增加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内容,是因为以往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方面存在法律空白和监管空白,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仅在生产或者进口环节进行管控,没有对使用、维护等环节进行管理,直接导致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不重视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维护,尤其是忽视对其排气污染的防治和整治。

        立法者表示,目前法规草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界定还在斟酌,初定为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各种移动式机械设备,包括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挖掘机、叉车等工程机械以及起重机、拖车等材料装卸机械。按照立法设想,往后使用这些机械前,其责任人要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若不报备或超标排放将会被处罚。

        可合理控制机动车量

        草案修改稿提出,市、区政府根据城市规划,可以合理控制燃油机动车保有量。此前佛山曾被传出将“限牌”,并被质疑“限牌”法律依据不足;这次,立法者设计“可以合理控制燃油机动车保有量”是否在给佛山“限牌”增设法律依据?

        对此,立法人员表示,其实这句话是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原文表述,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是为了控制机动车排气总量,但并不意味着将采劝限牌”措施,至于将来要采取何种措施则还未定。

        黑烟车上路或罚两百

        黑烟车整治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对于排放检验不合格、排放超标、排放黑烟的机动车的处罚措施,草案修改稿就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处二百元的罚款,并可暂扣行驶证。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维修、进行检测并提交检测合格报告。记者发现,对比一审时的草案,修改稿删掉了“记3分”的处罚。

        草案修改稿还规定,属于限行的机动车,在限行区域或限行时间上路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百元罚款。此条款同样删掉了“记3分”的处罚。

        罚款200元、暂扣行驶证的处罚措施是否会过轻,影响整治效果?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地方性法规,其“红线”就是不能与上位法相抵触,只能在上位法的相关规定下,结合本地实际进行细化、创设。

        此外,根据草案修改稿,佛山或会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划定机动车低排放控制区,禁止高排放机动车驶入;如若此条最终获得通过,届时受影响最大的或将会是外地货车。编辑:蒙枫涛

        文章关键词:超标排放非道路立法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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