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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高速交警首开拘留处罚
2015-12-14 
        原标题:泰安高速交警首开拘留处罚

        本报讯见习记者徐鹏山东省泰安市高速公路交警支队近日获得全省高速交警系统首个行政拘留案件处罚主体资格,可以依法审批、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范围内所规定的行政拘留案件。近日,车主王某因在高速公路伪造、变造号牌,主动到泰山大队泰安东收费站警务室投案自首。民警依法开出泰安高速公路交警支队首张《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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