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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拟购利津黄河大桥65%股权
2015-12-14 
  山东高速(600350)日前发布公告称,公司与山东省农村经济开发投资公司达成初步一致意见,由公司收购其所持有的山东利津黄河公路大桥有限公司 65%股权,转让价格以评估值1.45亿元为基础,最终转让价格根据经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备案后的评估值确定。

 同时,为实现区域化管理,山东高速决定由全资子公司潍莱公司收购利津大桥公司 65%股权。因潍莱公司账面资金不足以支付收购价款,山东高速决定向潍莱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 1.5亿元用于支付利津大桥公司 65%股权的收购款项。

 公告显示,利津大桥公司主要资产利津黄河大桥,位于利津县城东南国道 220上,总投资 2.23亿元,1999年开工建设,2001年建成通车,全桥长 1350米。利津黄河大桥采用 BOT模式运作,收费期限28年,自 2001年 9月 26日起至2029年 9月 25日止;收费标准为一型客车基本费率为 10元/车次,一型货车基本费率为 1.5元/吨车次。 2014年及 2015年 1至 8月,利津大桥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6190.79万元和 4236.33万元,实现净利润2531.58万元和 2045.99万元。

 对此,山东高速表示,此次收购符合公司做大做强收费公路主业发展方向,对增加营业收入,提高盈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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