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
2015-12-16
按照青岛市政府部署要求,自2015年11月起至2016年4月底,青岛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为期半年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突出隐患排查、隐患整治、严格执法、行动监督四项重点工作。(一)强化隐患排查。突出道路水路运输、公路管理、在建交通工程等事故多发易发领域隐患排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制度、安全设施、人员培训等基础工作落实情况。督导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措施,建立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二)加快隐患整治。突出道路客运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港口危险品作业码头、堆场等重点领域,急弯陡坡、危桥等重点路段和桥梁,客车和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隐患整治力度,限定时间、加大投入、督促整改。对安全条件不达标、安全设备设施落后、安全管理不到位的企业坚决关闭淘汰,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三)严格监管执法。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刚性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网格化、实名制监管,杜绝责任“空档”和监管“盲区”。借助专家查隐患,形成企业查隐患、部门促整改的工作局面。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督促企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专家检查中发现的未按期整改安全隐患的企业,同步实施处罚,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挂牌督办,经复查确认隐患排除后方可生产经营;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以及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企业,坚决纳入“黑名单”。(四)加强行动监督。集中行动期间,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对各单位集中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组织不力、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存在重大隐患的以及暗查暗访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通报。鼓励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