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路桥资讯 > 正文
安康一宝马2年交通违法212次未处理续被交警暂扣
2015-12-17 
        

        

        华商报安康讯(记者刘晓军王斌)安康一宝马车2年间有212次交通违法未处理,记分334分,罚款额高达2.4万元。昨日,此事经华商报报道后引起交管部门高度重视,目前涉事宝马车已被暂扣,对司机出现的超高分额违法行为,交管部门调查后将依法处理。

        “违法信息太多,一直没过户”

        昨日10时,华商报记者从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汉滨大队了解到,经查,涉事宝马车辆审验时间已于2015年11月30日到期。车主吴某称,2013年10月以后,该车实际驾驶人是其朋友成某。随后民警将车主吴某以及长期驾驶人成某传唤至交警部门询问。

        据31岁的车主吴某介绍,自己是个私企老板,该车是2011年从西安购买后在安康上的牌照。2013年10月,吴某因资金周转困难,欠下成某46万元贷款,遂将该车卖给对方抵债,“过户手续当时已交给成某,并在书面协议中注明过户手续由成某办理,我对之后出现的这些违法并不知情,也不知道他为何没有办过户手续。”

        “车辆交到我手上时状态确实正常,2013年12月之后车辆出现的违法行为的确是由我造成的。”27岁的成某说,由于后来车辆违法信息太多,便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今年11月30日年检到期后,没敢去进行车检,“前段时间看到有网友将我的车曝光了,加上年检过期上路怕被交警拦住,所以这段时间很少开车出门,也就晚上偶尔开一下,没想到还是出事了。”

        涉事车为宝马5系运动款车

        据办案民警介绍,由于该车辆逾期未年审,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为避免未检车辆继续上路发生危险,目前已依法将车辆长期驾驶人成某的驾驶证、涉事车辆、车辆行驶证进行暂扣。

        下午2时许,华商报记者在汉滨交警大队张滩交警执勤中队附近一停车场看到,被暂扣的涉事车辆是一辆进口黑色宝马5系运动款轿车。

        “车辆违法行为中,成某承认自己是实际驾驶人,对其出现的这些超高分额违法行为,交管部门调查后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相应处理。”该办案民警称,近期将针对安康地区的“车辆违法行为大户”进行集中梳理,之后将对其纳入车辆查缉布控系统,让违法车辆无处遁形。

        作者:刘晓军王斌本文来源:华商网。更多精彩内容请登录华商网(http://www.hsw.cn)

        
Copyright © 2007-2022 cnbridge.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