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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扬尘实施“黑名单”制情节严重将限制市场准入
2015-12-21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黄石日报记者廖巍巍)

        20日,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建筑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市建委、城管等部门将通力协作,实施“黑名单”管理制度,做好建筑扬尘防治工作。

        按照要求,我市将持续加强道路扬尘治理,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标准,加大城区道路特别是中心城区和重点地区道路清洗频次,利用机械设备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渣土运输的管理,强化渣土“挖、堆、运”全过程监控,严防道路遗撒和乱倾乱倒行为。持续加强施工扬尘治理,全面落实施工扬尘治理各项措施,特别是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和出入口硬化、出场车辆冲洗、施工现场喷雾降尘、建筑垃圾及时消纳等,冬春季尽量不实施拆除作业,如果确实必须进行,应该采取更加可靠的防尘措施,确保周边环境质量。

        我市还将加强扬尘治理监督执法,联合交通、环保、交警等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巡查,对治理不力、履责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严格实施“黑名单”管理制度,将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及时曝光,情节严重的,给予限制其市场准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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