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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厅扎实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
2015-12-22 
        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实施意见》的规定,为全面总结评估交通运输行业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省交通运输厅先后对《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和《安徽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开展了立法后评估工作。

        整个立法后评估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全面评估阶段。各市交通运输部门、各市海事管理机构严格按照省厅文件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书面上报本地的评估报告。省厅和省政府法制办依托各自门户网站,设置网络问卷,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省地方海事局委托合肥等6市海事管理机构,共计发放120份调查问卷。第二阶段是实地调研阶段。省厅会同省政府法制办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淮南等地,深入一线治超站所、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等开展实地调研,并组织召开相关政府部门、行政相对人参加的座谈会,面对面听取治超条例的实施情况及建议。省厅在六安市召开相关水运企业、渡口经营人、乡镇分管领导和乡管员、一线执法人员等参加的座谈会,并实地调研舒城县地方海事处。第三阶段是总结分析阶段。在归纳整理各地报送的评估报告基础上,结合问卷调查结果、调研座谈情况,分别形成专门的立法后评估报告。目前,两个条例的立法后评估报告正在起草,待全部完成后,将分别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

        通过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全面掌握上述两个条例实施一年多来的总体情况和存在问题,为下一步强化超限治理和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提供了决策依据,更为以后条例的修订完善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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