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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明年起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停止收费
2015-12-24 
        经济日报南宁12月23日电(记者周骁骏童政)广西日前发布《关于停止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和保留一级公路、经营性二级公路收费站点的公告》,明确从2016年1月1日起,南宁市勒马收费站等49个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停止收费,保留南宁市黎塘收费站、桂林市咸水收费站等11个一级公路、经营性二级公路收费站点。

        《公告》指出,自明年1月1日零时起,对广西境内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全部统一停止。保留一级公路、经营性二级公路收费项目及收费站点,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08年底,我国出台了逐步有序地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政策,广西开始停止收费站的建设和设立。2011年至2015年1月,广西共有14个收费站点停止收费并撤销。截至2014年底,广西收费公路共有主线收费站97个。其中,高速公路23个,一级公路11个,二级公路63个。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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