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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铁5号线审批中的“博弈”
2015-12-24 
        国家文物局网站刊文披露:交汇点记者黄勇

        

        

        

        国家文物局官网刊发《当地铁遇到文物保护怎样才能协调发展》一文,披露了南京地铁5号线审批前后的一些细节。

        

        

        大方巷7号

        日前,南京地铁5号线“选线规划设计方案”、“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已修改,并上报江苏省文物局、国家文物局等待审批。近日,国家文物局官网刊发相关文章,披露了南京地铁5号线审批前后的一些细节。

        交汇点记者黄勇

        地铁建设,应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责任

        12月21日,国家文物局网站刊发文章《当地铁遇到文物保护怎样才能协调发展》,文章中称南京作为六朝古都,文物古迹众多,目前规划拟建的南京地铁5号线堪称“对南京千年文脉影响最大的地铁线”,引起了各方高度重视。

        江南时报独家率先报道了南京文物保护志愿者邱冬专门给有关部门和国家领导人写信,“地铁建设应该给历史、中华文脉让路,而不是让千百年历史、中华文脉为地铁作出牺牲”,并希望对此事予以关注。

        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司长关强透露,在第一次收到江苏省文物局报送的《关于审批〈南京地铁5号线选线规划设计方案〉的请示》后,该司立即组织相关方面专家对方案进行了多方的论证,研究地铁建设中文物保护涉及的方方面面,并明确只有经过专业充分的论证才能保证5号线涉及的南京“千年文脉”的文物安全。

        这一考虑,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条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城乡建设规划,应当根据文物保护的需要,事先由城乡建设规划部门会同文物行政部门商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措施,并纳入规划。”“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11月10日,国家文物局“驳回”南京地铁5号线规划的同时,提出了4条修改意见,并要求地铁运行对文物的长期影响做充分评估,采取保护应对措施。这正是国家文物局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履行文物保护责任的具体体现。

        地铁选线,同是古都的西安要慎重得多

        拟施工建设的南京地铁5号线,全线涉及183处文物点,包括原国民政府最高法院旧址等3处(4个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渡江胜利纪念碑等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市保7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6处。同时还将穿过明代宫城、南唐宫城、内秦淮河两岸十朝遗址区等6处地下文物重点埋藏区。

        与南京地铁5号线规划直接穿越“千年文脉”不同,“十三朝古都”西安要慎重得多。

        同为历史文化名城,西安的周、秦、汉、唐四大古都城遗址历史深厚、埋藏丰富。这座城市,同样遭遇了如何平衡修建地铁和保护文物的问题。其中,相继开工的西安地铁1、2号线路经过多处古遗址,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处。

        西安地铁在线网规划时首先考虑避开重要遗址和古建筑,确保遗址的完整性和不影响历史文化名城风貌;线路设计时委托文物部门对沿线进行文物调研和普探,了解线路中的文物分布情况,尽量远离文物钟楼的基座和城墙变形敏感区。同时,对地下的大遗址,西安采劝避”,地面上的古建筑则采劝绕”。

        在清华大学国家遗产中心主任、教授吕舟看来,“地铁选线本身就反映了规划者、城市管理决策者对文化遗产的态度,而怎样看待由于选线下穿文物保护单位和重要历史建筑,必须采取的控制掘进速度、轨道减震等技术措施则更是清晰地反映了人们对文化、对历史的态度。这些措施只不过是弥补选线造成的问题,把可能对文物保护单位和重要历史建筑的损害尽可能减少或降低,这不是对文物保护单位和重要历史建筑的‘恩赐’。这些问题本来是可以通过调整选线而避免发生的。”

        延续历史文脉,才是宜居城市

        一座城市,应该有自己的过去、现在、未来。城市“失忆”就会千城一面。

        时隔37年重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多次阐释了城市文化:“要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护好前人留下的文化遗产”,“要结合自己的历史传承、区域文化、时代要求,打造自己的城市精神,对外树立形象,对内凝聚人心”,“留住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

        会议明确,城市宜居在高层次上表现为城市文化。文化包括城市历史、品质、风貌、内涵,个人能够感受到的民风、公德、秩序等,只有拥有文化的城市,才是活生生令人热爱的宜居之城。

        江苏省文物局副局长殷连生也透露,江苏省目前正在建设文物安全综合管理实验区,让地方政府成为主要负责人,增强了地方政府依法保护文物的意识,促进各级政府增加文物保护投入,规范文物保护单位的公布,以及文物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两线”划定工作;健全文物部门和规划、建设、旅游、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使城市建设项目中文物部门的前置审批落到实处。

        吕舟说:“尊重城市的历史和文化,在内心深处真正尊重历史和文化,从传统的文化和知识中汲取可持续发展的智慧,或许才是我们的城市真正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记者带你走进5号线沿线文物>>>

        大方巷曾云集民国“行长”

        南京文广新局发布的通报中,首次提及5号线规划线路涉及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6处,包括明外郭城遗址、京苏风味店旧址、五条巷6号民国建筑、大方巷7号(1-8)民国建筑、大方巷9号民国建筑、大方巷2号民国建筑。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大方巷里的10栋民国建筑曾云集民国“行长”。当地人介绍,大方巷9号,和隔壁的大方巷7号本来是一体。这里解放前叫“广东新村”,是一个大院子。这些中西结合的民国建筑建造于上世纪30年代,都是砖木结构的二层小楼,初建用途为民国时期外国使节的家属居住用房。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南京各使馆的外国使节及家属纷纷撤离。

        当时,因为房子是贷款建的,钱没完全跟外国人收回,营造商急了,就找到时任江苏省银行南京分行行长唐鹿门,希望他帮忙把房子卖掉。最终唐行长通过私人关系,把这些房子推荐卖给了一些银行行长。所以,大方巷当时住的不少都是民国时期各大行的行长。解放前夕,这些行长及家属陆续搬走,南迁台湾、香港地区。

        原标题:本文来源:新华报业网责任编辑:黄欢_NN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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