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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海南州农村公路管养体系逐步健全
2015-12-24 
        今年以来,海南藏族自治州积极探索农村公路管养发展模式,形成了县、乡政府负主责,群众齐参与的良性机制。

        全面落实政府管护主体责任。层层签订乡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书,明确县、乡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在全州36个乡(镇)建立乡村公路管理站,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108人,6610公里乡村公路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实现了有路必管;投入养护资金1778万元,为公路养护工作深入有效开展提供了可靠保障。逐步实行养护管理市场化。面向社会进行养护工程公开招标,逐步实行市场化养护,农村公路养护质量逐年提升,优良路率达到45%。

        积极推进“家庭养护工区”建设。采取村委会组织实施、乡镇政府负责监管、县级交通部门业务指导的方式,鼓励公路沿线具备条件的家庭参与农村公路养护,探索“县乡道县养,村道乡养”模式,组建“家庭养护工区”6户,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明显提升,管理体系逐步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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