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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交通运输部检查长春市地铁公交安保工作-吉林
2015-12-24 
        12月16日至18日,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徐文强带队,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有关同志一行6人,对长春市地铁公交安保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李平、吉林省运管局党委书记张鹏军、吉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王喜春、吉林省综治办三处处长赵从军陪同检查。检查组先后对长春市公交集团巴士公司、轻轨四号线北广场站、轻轨监控指挥中心、轻轨停车库等场所的安保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吉林省公安厅、吉林省综治办、长春市公交集团、长春市轨道集团的有关情况汇报。

        徐文强指出,长春市的地铁公交安保工作较为扎实,主要有5个特点: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各级政府、各部门间协同配合,机制健全,建立了较好的工作基矗二是规章制度完善,建立了一系列健全的工作制度,对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贯彻落实有力。三是管理措施到位,各部门建立了协同协调机制,企业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行管部门的督查、暗访工作扎实有效。四是应急反应有力,能够经常性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安保装备完好,人员素质过硬。五是治理思路清晰,各级行管部门能够清晰认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针对如何做好下一步地铁公交的安保工作,徐文强提出5点建议:一是要认真对待长春市被列入全国4个全网常态安检试点问题,再次与公安部进行确认,并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二是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对既有制度进行评估,适应地铁线路延伸、城市公交快速发展的要求。三是进一步搞好应急处置,提高安保人员素质,切实提升应急反应能力。四是进一步改善安全管理工作,政府部门应加大安保投入力度,并督促行管部门做到思想上重视、技术上先进。五是认真研究安保管理工作的本质问题,切实做好行业风险评估、联动机制建设、投入机制确立、人员技能培养、职权事权确定等有关工作。

        (原标题:[吉林]交通运输部检查长春市地铁公交安保工作-吉林-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本文来源:交通运输部责任编辑:黄欢_NN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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