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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四大体系守牢安全红线
2015-12-27 
        翻开近10年运输船舶水上交通事故情况统计表,一组组逐年递减的数字无声而有力地诉说着我国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在过去几年中悄然发生的变化:在港口吞吐量、通航密度和涉水活动大幅增长的背景下,“十二五”期(统计数据截至2015年11月),运输船舶共发生事故件数、死亡失踪人数、沉没及全损船舶艘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比“十一五”期下降了31.8%、27.2%、35.5%和0.11%。

        这些数字的背后凝聚着全体海事人的忠诚履职与奉献担当。五年来,海事系统始终紧扣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中心任务,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建设,努力构建水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制度、诚信、教育”四大体系,促进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由要素管理向体系管理转变,水上安全治理能力稳步提升,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水域环境清洁,服务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和群众安全便利出行。

        责任至上使命在肩

        在现实中,安全红线总是会受到触碰。近年来,大量内河船舶冒险参与砂石料海上运输,成为重大的安全隐患。仅2014年11月至2015年2月4个月的时间内,全国沿海就发生了10起涉及内河船舶的水上交通事故,导致7人死亡、28人失踪。

        剑指沉疴,重拳出击。海事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全面治理内河船舶参与海上运输活动,通过抓基础摸底、落实源头管理、做实召回遣返、狠抓责任落实等措施,共检查船舶7万余艘次,查获超航区从事海上运输的内河船舶1536艘次,及时遏制了内河船舶超航区从事海上运输的势头,从而有力地扭转了海上内河船舶事故高发的局面。

        “十二五”期,海事系统联合多个部门,上下协同配合,疏堵结合,集中力量施以重拳,敢于动真碰硬地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有效祛除包括砂石运输船、施工船、长江超载运输等在内的严重威胁水上交通安全的顽疾,体现出一个负责任政府部门应有的担当。

        无论是针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还是着眼于水上安全的长效治理,近年来,海事系统更加强调责任的明确、落实、考核与追究,从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认真落实海事安全监管责任两方面入手,加快责任体系建设。

        加强源头治理,强化航运公司安全管理意识;针对事故调查中发现的船舶超航区航行、配员严重不足、证书失效等问题,要求航运公司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针对“六区一线”重点水域、“四类重点船舶”和寒潮大风、雾、霾、台风等极端天气,采取有效措施构建风险防范和预控机制;在全国推行海事动态监管网格化;统一值班标准,规范VTS运行管理,开展VTS覆盖区零事故行动;加大船载危险货物集装箱开箱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危险品货物谎报瞒报行为……面对依然存在的风险隐患,不打折扣地推动主体责任与监管责任逐层落实,不仅成为海事人的思想共识,更化作务实行动,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夯实了根基。

        制度为先全面履职

        本着开放、协调、共享的理念,历经数次调研、征求意见、集中研讨和反复修改,2014年,《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出台,在确立各相关方管理职责的基础上,以渡口、渡船、渡船船员和渡工为主体,以渡口设置、渡船和驾驶人员的条件要求及渡运行为为主要内容,围绕安全构建了较为系统的管理与监督制度。至此,我国1.8万余道渡口、2.27万艘渡船结束了安全管理无专门立法的时代。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作为交通运输系统最大的一支行政执法队伍,海事人深知,科学健全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是执法为民、服务社会的重要依据与保障。“十二五”期,海事系统制定、修订28项部门规章、41项国家和行业标准,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及规章,全面梳理规范性文件,《海上交通安全法》也正在立法修订进程中。全面覆盖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各环节、各要素的法规体系和制度体系已基本形成,及时性、系统性和有效性显著增强。

        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实施。在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的同时,海事系统格外注重法规与制度的执行力。沿海船舶定线制和航路总体规划的推进实施,进一步规范了航行秩序,改善了通航环境;全面推行海事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实现了“有效监管、快速救助”;强化验船机构资质审核,建立注册制与适任制相结合的验船师管理制度,提高了船舶检验质量;海上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机制的建立,既使油污受害人的损失赔偿可获得两个层次的更多保障,也有利于保护海洋环境;制定实施《海事行政执法督察管理办法》,让海事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随着一项项法规制度渐成体系并扎实落地,水上交通安全的维护有了更为稳定和根本的制度保障。

        诚信引导维护公平

        凭借“安全航行88万公里,可绕地球22圈”的不凡履历,武汉船长陈华明从11万名长江船员中脱颖而出,被长江海事局评选为“五星级船长”。“不仅可以在办理证书、安全培训等方面享受优惠便利,公司还给涨工资,更重要的是,这会鞭策我今后更加努力地安全规范行船。”陈华明说。

        五年来,海事部门加强诚信价值引导,构建起“四位一体”(船公司、船舶、船员、船检)诚信管理体系,评选表彰了一批船长、轮机长、船舶和船公司。而对于那些连续出现事故险情或违规行为的船舶,则将其列入船舶动态管理系统,实行重点跟踪和严格检查。这是海事系统在“十二五”期更加注重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各环节的诚信度和规范化,全面提升行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的具体体现。

        近年来,全国海事系统积极创新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模式,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水运行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不仅通过对船舶和船公司的差异化管理,让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切实发挥作用,而且积极研究实施船员及相关机构信誉管理,探索建立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利用相关信息公开平台,加大信息披露的对称性和完整性,竭力为水上交通安全营造“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环境。

        教育溯源营造氛围

        如今,福建省屏南县光华小学的学生只要登录省教育厅书香网,便会获取水上交通安全知识教材和可听可看、生动形象的动漫资料。作为创新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机制的重要成果,今年11月,福建省地方海事局与福建省教育厅合作的“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爱心行动”正式启动,包括光华小学在内的7所中小学“心天地多媒体互动阅读教室”随即投用使用,每个教室共享20万册电子书、5万个题库和100个教学视频。

        举行航海安全讲座,发放安全宣传材料,模拟海上救生演习,合办少年海事学校……自2013年交通运输部联合教育部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以来,各类独具特色、丰富多彩的活动在全国各地渐次上演,提高了孩子们的水上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应急救生技能,通过“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全社会”,收获了学校、学生和家长们的“点赞”。

        之所以在安全教育上如此下功夫,是因为海事人深深懂得,人是决定安全的核心要素,只有加快教育体系建设,加强社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才真正追溯到源头。

        作为水运行业的直接从业者,船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对水上交通安全的影响尤为关键。五年来,海事系统高度重视船员培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行船员考试定期评价制度,完善优化考试题库;加强船员实操培训考试的管理,注重提升船员实操能力;严格把关培训机构资质,注重师资队伍建设;组建了上海船员考试评估中心、武汉内河船员培训中心等一批有实力、上规模、高质量的考试评估中心。船员队伍整体文化素养、业务知识和技能水平明显提升,责任意识、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明显增强。

        此外,通过“安全生产月”、“世界海员日”、“世界环境日”、“海员技能大比武”等多种活动载体,水上交通安全教育越来越多地走进机关、企业、校园和社区,水上交通安全文化得以大力弘扬,全社会关注和重视水上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也愈加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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