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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昭高速把PPP模式用到极致
2015-12-27 
        

        今年4月7日,公路建设者们加班加点为工程按时完工付出了巨大努力

        

        麻昭高速通车后,为往来两地的居民提供了巨大便利■都市时报记者曲鸣飞

        ■都市时报首席记者黄朝红

        云南省委、省政府2011提出“尽快贯通南北大通道”的构想,施工难度最大的麻昭高速交给省公路局实施。105公里长的高速路按照交通部批复初设的建设资金是145.28亿元,在国家大力压缩固定资产投资的2012年,如何融资成为一个巨大的困难。

        然而,省公路局、麻昭高速建设指挥部创新融资模式,在省金融办全力帮助下,开创了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运用PPP模式(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的先河,在2年10个月的建设期间,其资金到位情况极其良好,为麻昭高速提前14个月通车作出巨大贡献。

        大昭公司选定4家合作承包单位

        麻昭高速作为国高网的重要道路,交通运输部给予的专项资金补助是概算资金的25%,即21.19亿元,资金不是一次性拨付,而是在3年建设期内分年拨付,前2年分别为40%,最后一年为20%。

        省政府决定省财政资金补助麻昭高速9.37亿元,然而,在2012年时不能到位。昭通市政府自行承担9.38亿元的征地拆迁费。剩余的90多亿元建设资金都要向银行贷款。

        然而,银行要求麻昭高速的建设资金必须到位35%才能贷款,按照初设概算,就需要50亿元左右的资金打入账号。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么大的资金从何而来?

        省公路局向省政府领受建设麻昭高速的“军令状”,2012年多方融资3亿元注册资金,省政府批准成立了“云南大昭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麻昭高速项目建设的管理和融资平台。

        大昭公司通过公开招标,中铁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建、云南建工4家单位中标,成为投资人即合作承包建设者,4家单位各出资10亿元,对项目公司增资扩股并阶段性持股,大昭公司在约定的5年期内回购合作承包建设者的股权并支付利息。

        据悉,2012年的3年贷款基准利率为6.15%,大昭公司按此利率支付利息,合作承包单位投入的40亿元有了稳定的收益,他们很放心;虽然投入10亿元资金,却可以干30亿元的工程,大家取得了双赢的效果。

        90多亿元贷款陆续到位

        通过增资扩股,43亿元资金离35%的资本金还有一定距离。大昭公司通过以下几种途径继续增加资本金:一是通过地方政府征地拆迁资金入股,增加资本金比例;二是通过部分设计费、监理费入股项目公司;三是预核预售沿线服务区、广告牌;四是与地方政府合作开发昭通立交区土地,为地方政府筹集征地拆迁资金;五是精细化管理现金流,通过存款、定存等模式,在保证贷款到位基础上,减少财务成本。

        当接近50亿元的资本金到位后,在省金融办的各方协调下,以及大昭公司财务处的多方努力下,各家银行开始向大昭公司放款,富滇银行的5亿元、国开行的29.1亿元、农信社的10亿元、浦发银行的10亿元、工行的10亿元、中行的5亿元、招行的4亿元贷款都陆续到位。

        在3年内,大昭公司陆续回购了4家合作承包建设者的24.8亿元资金,省财政资金也在2013年到位。在整个2年10个月建设过程中,麻昭高速的资金状况是极其良好的,每个月各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计量,只要各级负责人签字,符合要求,指挥部审核合格,扣除税金、5%的质保金,马上就可拨付工程款,从来都不拖欠。各家施工单位也非常给力,交通部批准4年的工期,2年10个月就完成通车了。从12月26日麻昭高速进入运行期后,第一年需还银行本息7亿元,麻昭高速第一年大约可收取3亿元通行费,之后每年可新增15%的车流量,全力争取30年收费期内还本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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