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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市出台《农村公路大中修管理办法》
2015-05-05 
        山东日照市出台《农村公路大中修管理办法》2125路运营/enpproperty-->近日,日照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出台《农村公路大中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加强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发挥投资效益,保障农村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立下“规矩”。

        《办法》自201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工程过程管理,廉政、安全与环保,资金管理和检查验收四个方面,进行了明确界定和规范。一是严格工程全过程管理。大中修工程年度计划优先保证农村公路破损路面的修复和危及通行安全的公路水毁工程;统一乡道、村道设计标准,乡道路面宽度不低于6米,村道路面宽度原则上不低于4.5米;工程采用公开招标,在政府网站、报纸等媒介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强化工程监督管理,建立实行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质量安全监制和施工许可制。二是突出廉政、安全与环保三条“高压线”。实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工程与交通安全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加强对环境的保护。三是严格资金管理。工程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行直接支付。四是严格工程检查验收。建立严格的大中修工程检查制度,采用交、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不少于1年,质量缺陷责任期满由乡镇政府养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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